近日,外地一名游泳教练在训练时意外溺亡的悲剧引发关注。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游泳场馆经营方要杜绝麻痹大意,严把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为广大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健身环境。
救生员在泳池边巡逻
近日,外地一名游泳教练在训练时意外溺亡的悲剧引发关注。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游泳场馆经营方要杜绝麻痹大意,严把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为广大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健身环境。
事件
游泳教练溺亡 悲剧发人深省
外地一名25岁的健身馆游泳教练,在进行憋气训练时意外溺亡在泳池中。其间,岸上的一名工作人员在用手机拍视频记录,发现游泳教练沉入水底7分钟后,依然未意识到危险,直到顾客跳入水中救人,工作人员才反应过来。然而,已经错过黄金抢救时间……
“人在水里憋气2分钟都可能发生意外,健身房的从业人员却眼看着同事沉底7分钟,这样的悲剧令人痛惜……”洛阳游泳爱好者李鹏飞在该条新闻下留言。
“年轻力壮的游泳教练出现意外,需要从两个方面分析。”市游泳协会会长石素玲说,一方面,这个教练是不是由专业机构培训出来的,游泳技能是否过关;另一方面,这个教练在发生意外时,游泳馆的救生员为什么未能及时现身救援。
近年,随着全民健身事业的蓬勃发展,游泳这项高危运动项目的专业人才需求旺盛,一些不具备资质的游泳培训机构也进入了市场。此外,一些游泳场馆的经营者,未按要求配足救生员、救生设备,没有严格审核教练和救生员的从业资格,不仅让从业人员“身临险境”,也给广大健身群众埋下安全隐患。
石素玲表示,这个惨痛的教训再次提醒广大经营者,安全警钟须长鸣,莫要心存侥幸。
走访
整体情况良好 个别场馆存隐患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我市各大游泳场馆近期也迎来客流高峰。作为保障群众安全的重要“防线”,救生员的存在至关重要。近日,记者走访了我市多家游泳场馆,对这些救援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采访。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游泳属于高危运动项目,游泳场馆须按照面积配足救生员和救援设备。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绝大多数游泳场馆都配备了充足的救生观望台、救生员及各类救援设施,应急救援能力整体情况良好。不过,也有极少数游泳场馆存在救生员着装不规范,工作期间不够尽责等情况。
具体来说,个别游泳场馆的救生员未穿着颜色鲜艳易辨识的工作服,而是以普通工装替代。一些救生员吃午饭或者去洗手间的空当,没有人员及时顶岗,使泳池处于无人监控状态,存在安全风险。
位于市体育中心的众联游泳馆是此次走访中管理最为规范的场馆。该馆的每个泳池都有多名身着橙色衣服的救生员巡视。泳池边巡视员和观望台值守人员定时轮岗,避免视觉疲劳产生监控盲区。在其中一个泳道上,几名救生员还在进行防溺水救援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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