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过去五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聚焦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着眼洛阳发展需要、立足群众民生期盼,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成效,为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重振洛阳辉煌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年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五年春华秋实,硕果满枝。
回眸过去五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聚焦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着眼洛阳发展需要、立足群众民生期盼,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成效,为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重振洛阳辉煌作出了积极贡献。
思想领航 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政治机关职责定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常态化制度化学习研讨交流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向前推进。
聚焦市委提出的重大战略、重要部署和重点任务,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创新引领、产业发展、城市提质、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疫情防控、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依法行使人大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有效推动了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精准立法 护航发展行稳致远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10部,修改1部,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147件,用法治力量护航洛阳高质量发展。
立法机制更加完善。研究制定《洛阳市地方立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市委提出的重大立法要求全部纳入立法计划,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建立完善备案审查制度,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
“小切口”立法取得突破。制定《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为打造天蓝、水清、地绿的宜居生态环境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制定修改《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洛阳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法规,不断推动城市品质提升和科技创新……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立“小法”、立管用的法和“一事一法”,推动立法工作由“大而全”向“小而精”转变,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地方立法彰显特色。制定《洛阳市二里头遗址保护条例》等法规,对二里头遗址保护、考古研究、文化产业发展等进行规范,为传承历史文脉、保护文化遗产、加快二里头遗址申遗提供法治保障。
立法能力明显增强。选聘35名专业人士组建立法专家库,围绕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利用、文明养犬、底层住宅住改商等热点难点开展107次立法调研,“线上线下”广泛吸纳意见建议,为高质量立法奠定了坚实的民意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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