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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当心,买卖微信号可能涉嫌犯罪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 2022.08.04 08:20

  8名嫌犯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我们很快锁定张某住在汝阳县城一民房内。”徐家营派出所所长罗雷介绍,由于张某与江西吉安的违法犯罪人员几乎每天都有联系,为了确保抓捕顺利,他们一边安排警力在汝阳蹲守,一边派出3名民警,前往江西吉安进行先期摸排。

  民警前往江西吉安调查发现,这个犯罪团伙在一写字楼内,有10多人。

  “我们摸清该犯罪团伙成员的活动规律后,于7月20日将张某抓获归案。”罗雷说,第二天,他带领5名民警前往江西吉安支援,在当地警方支持下,一举将这个犯罪窝点打掉,抓获陈某等19名违法犯罪嫌疑人。

  经进一步核实,这伙人中有8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犯罪团伙通过出售微信号非法获利80余万元

  陈某供述,2021年6月,他注册了一家网络公司,通过注册微信视频号、公众号,定期更新内容吸引粉丝,当粉丝达到一定数量后,将这些账号卖给其他人,粉丝越多,账号卖得越贵。

  因为一个微信号只能注册一个视频号、一个公众号,陈某等人无法大规模注册新号。后来,他购买了一部分虚拟手机号注册微信号,但注册后必须实名认证才能正常使用视频号、公众号功能。

  “陈某在网上认识张某后,以每个60元的价格,让张某为其进行微信号实名认证。”郭东坡介绍,张某为陈某实名认证了100多个微信号,陈某再用这些微信号开通视频号、公众号,通过发布美女等具有诱导性的视频和文章吸粉,随后再卖给他人获利。该团伙通过出售这些微信号,非法获利80余万元。

  张某供述,他其实是个“中间商”,下线有实名认证微信号、更换微信号绑定人的需求后,他会将相关账号信息转给上线,由上线进行实名认证、更换微信号绑定人。

  随后,下线以每个60元到70元的价格支付佣金给张某,张某扣除一部分后,将剩下的钱转给上线。到落网时,张某一共做了500多单,获利7000余元。

  大家要提高警惕,保护好个人信息

  郭东坡介绍,陈某等人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出售不特定人的微信号,从中获利,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根据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些被售卖的微信号,很多会流入电信诈骗、网络赌博、虚假购物等犯罪团伙手中,被用于违法犯罪。”警方提醒,不法分子往往会以免费送手机、送游戏皮肤等为幌子,骗取他人网络账号、支付工具等。广大市民一定要保护好个人信息,在日常生活中、上网时提高警惕,牢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切勿因贪图小利而出售个人银行卡、手机卡、微信号、支付宝账号等,以免沦为不法分子的帮凶,自身还可能因触犯帮信罪,而被追究法律责任。(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魏孝群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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