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洛阳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法治洛阳建设目标任务,大力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服务保障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明显提升,法治洛阳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扎实推进法治洛阳建设迈出新步伐
市长、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组长 徐衣显
法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洛阳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法治洛阳建设目标任务,大力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服务保障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明显提升,法治洛阳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洛阳市委切实扛牢法治建设的领导责任和主体职责,坚持把法治洛阳建设摆到“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的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健全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切实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2019年以来,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32次,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26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15期。
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洛阳市坚持高位谋划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121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大力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健全完善各项决策机制,以程序正当保证行政决策科学民主依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市县两级政府分别公告行政执法主体668家,公示执法人员信息1.2万余条。加强行政裁决工作,梳理公布行政裁决事项清单14项,制定96部地方性法规规章涉及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0余项。积极做好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工作,建立“1+1+5”工作制度体系和“7+2+N”立体化执法监督网络。在全省率先推行行政调解融入举报投诉制度,通过行政调解方式化解争议纠纷2800件,化解率达93%。
法治化营商环境成效进一步彰显。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洛阳市切实规范和优化事中事后监管,在全省率先实现183个事项、23个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两个全覆盖。深入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向县区下放331项社会经济管理权限。推广普及“多证集成、一照通行”改革,2021年全市市场主体逆势增至59.6万户,同比增长10.16%。在全省率先开展轻微违法行为减免处罚工作,梳理建立减、免处罚清单226项,办理免予处罚案件6719件、从轻处罚案件5.86万件;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其中市法院系统“执行合同”指标列全省第一、“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列全省第二,为企业提供了更精准的法律服务、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治洛阳建设根基进一步夯实。洛阳市坚持“立小法、立管用的法”,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制定湿地保护、城市河渠管理等法规,切实提升城市建设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广泛推动开展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普法宣传大格局基本形成。综合运用洛报微矩阵、掌上洛阳客户端等资源和平台开展普法,引导群众参与法治建设全过程,切实筑牢法治洛阳建设基础。
在法治洛阳建设新征程上,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切实把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为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贡献洛阳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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