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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推广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带方案供地” 项目单位“拿地即开工”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 2022.06.27 20:27

  27日,记者从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洛阳市将积极推广工程建设项目“带方案供地”,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推动项目单位实现“拿地即开工”。

  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带方案供地”是指对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社会投资带方案出让类项目、社会投资中小型工程项目,由项目所在地辖区政府(含管委会)或行业主管部门、政府投资平台公司等作为责任主体,在建设用地出让公告发布前,组织同步编制拟出让用地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方案,随后经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施工图审图机构技术审查通过后,提交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纳入土地出让方案,作为土地出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外发布,实施带方案供地。

  据介绍,“带方案供地”由项目所在地辖区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自愿申请,适用于通过公开出让的以下建设用地,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工业用地(含新型产业用地)、仓储用地、商业用地、文化设施用地、教育用地和医疗卫生用地;市重点地段和重要交通枢纽区域(轨道交通项目站点等)标志性项目用地;城市综合体项目用地;公租房、安置房、人才公寓等公益性、政策性住房项目用地。

  根据洛阳市改革方案,申请办理“带方案供地”需经过五项流程。

  ——申领地块技术要点:对于拟带方案供地的地块,由项目所在地辖区政府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人防部门同步出具对应资料,有关部门将在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地块规划技术要点和洛阳市建设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告知书。

  ——编制设计方案:项目所在地辖区政府结合告知书以及用地周边城市设计、交通规划和产业特点,组织设计单位科学合理编制拟出让地块设计方案。

  ——技术审查:项目所在地辖区政府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设计方案技术审查。有关部门在受理申请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

  ——对外发布:项目所在地辖区政府将已通过技术审查的设计方案提交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办理用地出让业务。在获批后,对外发布包含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及相应图纸的出让公告。

  ——行政审批:项目单位(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需在河南省投资在线监管平台进行项目立项备案申报,申请工程项目代码,并提交相关资料,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许可证和其他证件。土地成交后,确需调整设计方案的,可在不涉及规划条件变更的前提下按程序申请办理,无需再调整出让合同。

  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带方案供地”将项目审批流程提前至项目发布前、审批责任落实到辖区政府,由相关政务服务部门“先跑腿”,做好前期保障工作,项目单位只需完成合同签订和相关税费手续,2个工作日内便可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项目单位取得土地后,可按挂牌出让时确定的设计方案立即开工建设。(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李雅君 通讯员 郭静阁)

[ 责任编辑:赵彤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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