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当文明“模范生”,洛阳再一次出发。补齐城建短板,加快实施城市“微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整治交通环境,严查电动三轮车、低速四轮车交通违法;发力共建共享,志愿服务“红马甲”、社区互助“结对子”传递社会正能量……最近,全市上下积极行动起来,锚定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新目标,拉开了新一轮创建大幕。
文明追求无止境,创建永远在路上。洛阳,从“中华文明原点”走来,有过文化的繁荣兴盛,更留下了文明的精神烙印。10年前,洛阳携手郑州在全省率先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并多次在全国测评中名列前茅,夺得全国文明城市的“四连冠”,展现了千年古都的文明气质,绘就了河洛儿女的幸福底色。这,正是我们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底气所在。
迈步新征程,从“文明城市”升级到“文明典范城市”,不是单项的创建工作,而是城市综合实力、形象魅力、发展活力、治理能力的综合比拼,要求更高、标准更严、竞争更激烈。我们争创“文明典范”,也不只是争一项荣誉,更是洛阳的使命所系、发展所需、民心所向——
看城市定位,“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是涵盖综合竞争力、辐射带动力、区域代表性及社会治理能力等多方面的系统性、整体性的“强”和多领域的“极”。争创“文明典范”,打造更具影响力、辐射力、引领力的“文明高地”,是落实洛阳发展定位的必然要求。
看自身发展,城市发展涉及产业提质增效、环境改善提升、治理能力增强、文旅融合发展、生活品质提升等多个领域。“文明典范”涵盖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五大文明内容,是一个综合性、统揽性的抓手,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看人心所向,文明创建是发展的“更高设定”,也是为民的“幸福接力”。争创“文明典范”,把惠民利民的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在提高人民物质生活水平、满足群众精神需求、促进共同富裕方面取得更加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
一言以蔽之,创建文明典范城市,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这一过程,本身也是推进发展、优化环境、造福人民的过程,它不仅承载着千年古都新的荣光,也寄托着洛阳人民的美好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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