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当文明“模范生”,洛阳再一次出发。补齐城建短板,加快实施城市“微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整治交通环境,严查电动三轮车、低速四轮车交通违法;发力共建共享,志愿服务“红马甲”、社区互助“结对子”传递社会正能量……最近,全市上下积极行动起来,锚定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新目标,拉开了新一轮创建大幕。
争当文明“模范生”,洛阳再一次出发。
补齐城建短板,加快实施城市“微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整治交通环境,严查电动三轮车、低速四轮车交通违法;发力共建共享,志愿服务“红马甲”、社区互助“结对子”传递社会正能量……最近,全市上下积极行动起来,锚定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新目标,拉开了新一轮创建大幕。
不久前,在全市城市工作暨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会议上,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被明确为洛阳城市发展三大新标杆之一。以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为总抓手,以提升城市功能为关键,统筹硬件软件、兼顾颜值气质,聚力打造平台城市,全方位提升城市承载力、亲和力和感召力,这不只是洛阳成长的“新方向”,更成为推动工作的“着力点”。
顾名思义,当“文明典范”置于“全国”这个格局下,价值非同一般。
众所周知,全国文明城市是含金量最高、综合性最强、影响力最大的城市品牌。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决定,在2021年至2023年评选周期中,选取部分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的全国文明城市,先行开展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试点工作。对于一个城市而言,它是全国文明城市的“升级版”,是在文明城市中“优中择优”,是城市综合类评比“桂冠上的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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