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洛阳市城市管理局发布倡议书,呼吁广大市民规范停车,共创文明洛阳。
3日,洛阳市城市管理局发布倡议书,呼吁广大市民规范停车,共创文明洛阳。
随着城市建设发展,各类车辆数量剧增,人、车、路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提升广大市民规范停车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城市管理相关规定,我们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一、按位泊车、规范停放。自觉将车辆按规定停放在停车场或泊位内,自觉线内停放,做到“按位、按序、按箭头朝向”规范停车,杜绝一车占两位、超出泊位停放、占压人行道(盲道)停放、碾压绿化带(路缘石、路肩)停放等不文明行为。
二、临时停靠、注意时效。短时停车选择合适位置,注意行车安全,不停在十字路口、公交车专用道等地点,做到快上快下。驾驶员因短暂离开车辆需短时停放时,应做到车上留人、车不熄火且打开车辆应急灯。
三、文明停车、广泛宣传。自觉维护公共停车秩序,杜绝争抢、强占停车位等行为,严禁商户私自圈占公共停车位、私放锥筒等占用公共停车位。
四、违停必究、执法必严。对违反停车规定的,城市管理部门将采取静态违停执法、拖车等方式依法处理,并通过媒体曝光。
五、牢记“八字”停车标准:
入位:机动车必须在泊位内停放,严禁越线、压线停放。
顺向:车头必须朝道路方向或按箭头指示停放,在准许临时停车的城市道路上,机动车必须按道路行驶方向停放。
头齐:机动车车身与泊位前段标线基本垂直,并排停放,车头基本对齐。
守时:在限时泊位内停车时,要按规定时间停放,到时驶离。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呼吁广大车主朋友:文明出行、安全出行,共创洛阳美好城市。如有疑问,可拨打违停咨询热线:0379-61111166。(洛报融媒记者 牛鹏远 通讯员 胡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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