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煌百年路花开新征程”,在这个春暖花开的美好时节,我们即将迎来第39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届时,四海宾朋会聚洛阳这座千年古都,共同分享一场新时代文化盛典,“牡丹花城”将再次成为世界焦点。为充分展示洛阳人文魅力,彰显古都文明风采,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亲爱的市民朋友:
“辉煌百年路花开新征程”,在这个春暖花开的美好时节,我们即将迎来第39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届时,四海宾朋会聚洛阳这座千年古都,共同分享一场新时代文化盛典,“牡丹花城”将再次成为世界焦点。为充分展示洛阳人文魅力,彰显古都文明风采,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1.依规养犬。按照养犬管理规定办理饲养犬只的养犬许可证,给宠物一个合法的身份。严禁饲养烈性犬、大型犬。不遗弃、虐待犬只,不组织或参与斗犬。
2.文明养犬。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饭店、公园、绿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携犬只出户时,应当为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并主动避让行人;携犬只乘坐电梯或上下楼梯时,应当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怀抱或者带嘴套。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
3.卫生养犬。携犬只出户时,对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保持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共同打造美好家园。
4.做好防疫,避免传染。严格按照犬只防疫规定,定期为犬只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发生犬只不慎咬伤他人时,要积极对伤者实施救治、采取免疫措施;不得随意外出遛放病犬,防止互相传染。
5.文明劝阻,志愿引导。积极争做文明养犬志愿者,广泛宣传养犬知识,讲解注意事项,提升群众文明养犬意识。及时发现并制止不文明养犬行为,营造整洁有序、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文明养犬是和谐社会的一种体现,也是每一个市民的责任和义务。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响应倡议,遵守法律法规,倡行社会公德,让我们从现在做起携手同行,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为建设健康、和谐、宜居的人居环境而共同努力!
洛阳市文明办
洛阳市公安局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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