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禁售禁放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维护社区和谐稳定。连日来,涧西区多措并举,积极组织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向辖区居民做好思想宣传工作,营造社会理解、全民参与“禁燃”工作的宣传声势和浓厚氛围,倡导文明环保新风尚。
2月9日,涧西区副区长尚胜报带队对涧西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进行检查,查处烟花30余盒。
南昌路办事处查处烟花爆竹违规销售点一个,查扣烟花爆竹一袋。同时要求辖区内土杂店、烟酒店、文具店等重点监管门店,签订禁售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确保辖区春节期间安全。
长春路办事处开展拉网式排查行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确保把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工作落实到实处。
湖北路办事处通过电子屏、横幅、展板、抖音等形式开展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7000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921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