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5000居民以上住宅区要配小学;乡镇初中以寄宿制学校为主;新建小学、初中原则上不超过2000人规模,小学原则上1—3年级学生就近走读上学,路途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新建5000居民以上住宅区要配小学;乡镇初中以寄宿制学校为主;新建小学、初中原则上不超过2000人规模,小学原则上1—3年级学生就近走读上学,路途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洛报融媒记者2日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将按照省教育厅“十四五”期间城乡中小学布局规划的相关意见,完善常住人口相匹配的城乡中小学校规划建设机制,破解“乡村弱、城镇挤”问题。
据介绍,我市各县(市)将综合考虑居住人口容量、现有教育资源和城镇化进程以及人口流动等因素,科学确定学校的服务半径、数量及规模等;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益,避免出现“边建设、边闲置”现象;重视和加强特殊教育学校规划建设,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需要。
城镇学校建设
新建5000居民以上规模的住宅区,原则上应当配套建设小学,1万居民以上规模的住宅区,原则上应当配套建设初中。
配建的中小学要与住宅区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
老城市区改造配套学校建设不足和未达到配建学校标准的小规模居住区,由当地政府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配套学校,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
新建小学、初中原则上不超过2000人规模,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不超过2500人规模。
乡村学校建设
适当加大乡村学校布局调整力度,向乡镇政府所在地及交通便利、人口密集的中心村集中。
乡镇初中以寄宿制学校为主;小学原则上1—3年级学生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路途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4—6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在住宿、生活、交通、安全等有保障的前提下可适当寄宿。
在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村小学和教学点。
在学校撤并问题上,我市将严格规范程序,坚决制止盲目撤并行为,要坚持先安置、后撤并,先建设、后撤并的原则,保证平稳过渡。(洛报融媒记者 孟山 通讯员 王三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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