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我市警方将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
21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我市警方将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
市公安局专门设立了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统一承担打击食品、药品和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的犯罪,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犯罪行为惩治力度。
据统计,2018年1月至2020年3月,全市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共立案3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7名,打掉犯罪团伙12个,捣毁生产、存储窝点12处,查获侵犯知识产权商品15000余件,涉案价值430余万元。
目前我市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在民生领域比较多发,主要集中在食品、药品、烟酒、服装鞋帽、农资等领域;运用互联网手段参与制假售假犯罪活动相对多发,制假分子通过网络购买制假的原材料,通过网络进行销售,从而使制假更加隐蔽,假冒的商品销售范围也更加广泛,犯罪链条加长,打击难度加大。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电话:12315;发现伪劣商品犯罪线索,可拨打举报电话:110。
购物牢记三点,避免买到假冒伪劣产品
“我们将强化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宣传工作,通过案例评析、编发防范资料等法治宣传形式,提高企业自身的防范保护意识和能力。”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负责人表示,还将建立健全企业警官联络机制,加强警企联系,建立联络机制,联络员制度,及时排查企业存在的隐患和被侵权的线索,加强企业内部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升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
同时,我市警方将推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队伍建设,成立专门调查队,及时收集信息,积累证据,应对侵权行为,提高维权时效。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在日常购物时牢记以下几点,避免买到假冒伪劣产品。
●注意辨假。认清商标及相关注册信息,注意商品外包装,印刷是否清晰,色调是否纯正,批准文号是否规范。对存疑商品,可以登录相关政府网站、企业门户网站查询。
●不贪小便宜。从正规渠道、规范门店购买商品,不要贪图小店、游商所报的低价,对价格远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的要格外提高警惕。
●注重维权。在购买商品时应索要发票、凭证,留下消费凭据。发现可疑商品后,可持相关物证,如发票、收据、商品内外包装等进行维权。(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任双波 张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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