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召开的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座谈会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通报了十一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工作督查情况。通报显示,截至目前,反馈问题的整改完成率为96.4%,广大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普遍表示满意。同时,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还对个别单位在整改过程中存在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等问题进行了一并通报。
在昨日召开的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座谈会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通报了十一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工作督查情况。通报显示,截至目前,反馈问题的整改完成率为96.4%,广大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普遍表示满意。同时,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还对个别单位在整改过程中存在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等问题进行了一并通报。
26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2018年10月,市委巡察组对十一届市委第五轮巡察的市财政局等7家单位及扶贫领域巡察整改牵头的市扶贫办、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共10家单位进行了意见反馈。今年1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建5个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问卷调查、实地查看等方式对10家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集中督査。
通报指出,被巡察单位普遍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坚持以严的标准、实的措施抓好巡察整改。问卷调査显示,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整体满意率达到97%。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74项问题,已整改264项,正在整改10项,整改完成率为96.4%。其间,26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60人受到组织处理,2人被采取留置措施,1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市委巡察组与市纪委并案处理2人;共收缴、退还违规资金179.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211.69万元。
多措并举促进问题整改
在整改过程中,呈现出领导高度重视、整改目标明确、措施具体有力、制度机制完善等特点。
通报指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做到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协调推进、具体部门抓落实,思想认识到位、责任明确到位、任务分解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市工信局制定了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和党支部书记“三级书记”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了整改责任;市编办主要负责人带头领办16项具体整改事项和48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其他班子成员也根据各自工作职责领办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逐一研究问题、推进整改。
同时,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认真制订整改方案,做到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四个明确”。市扶贫办先后开展了扶贫项目建设、资金管理、雨露计划、扶贫车间等4个专项治理,自查问题224个,针对扶贫小额信贷“户贷企用”情况收回全部贷款4473万元,针对运行不达标、不规范的140个扶贫项目收回互助金2800万元。
此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建章立制,共完善规章制度237项。洛阳日报社完善出台了《国有资产重大事项管理办法》等93项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规范权力运行;市金融办制定出台了《洛阳市资本市场发展专项奖补办法》等,推动我市金融工作规范开展。
部分问题整改不力,将适时开展“回头看”
通报指出,通过督查,发现一些单位在整改中还不同程度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重点问题整改不彻底、较真碰硬力度不够、只纠正不追责等问题。
个别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力度不够。市财政局存在全员参与整改的氛围不浓,对历史遗留问题较真碰硬不够;市编办“増人用编审批把关不严”问题整治不够彻底;市民委(宗教局)党组整改推进缓慢,存在前紧后松现象。
执纪问责偏宽偏软。市金融办查出6名公职人员存在违规行为,但未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洛阳日报社对有关问题未进行深入查纠,在个别人员违规违纪问题上处理不到位。
问题整改不深入。市工信局对“专项资金审批把关不严”等问题仅责成县区、企业整改,对局属有关科室未深入査纠;扶贫领域牵头整改单位仅对县(市)报送材料进行简单汇总,当“二传手”,责任追究力度不够。
通报指出,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整改不到位的事项向有关责任单位再交办、再督促;对在限期内仍未整改到位,甚至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边整边犯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下一步还将对部分重点整改单位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洛阳日报记者 李三旺 通讯员 徐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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