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网首页 新闻 县区 百姓呼声 电子报 网站投稿 洛阳社区
  新闻 | 图片 | 洛阳

洛阳一小区电梯内加装座椅惹争议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洛阳晚报 2019.05.08 08:45

该小区电梯内安装的爱心座椅

  近日,涧西区洛轴17号院张先生拨打本报热线66778866反映,4月,他们小区的电梯里普遍安装了座椅,他认为这不仅占用电梯空间,还可能影响电梯安全。该小区物业称,安装前已经查询过相关规定,这么做主要是出于安全考虑,防止电动车上楼充电。

  小区居民:电梯内加装座椅,大家褒贬不一

  洛轴17号院位于中州西路与太原路交叉口附近。居民张先生说:“4月底,小区楼道里贴出通知,说要在电梯内装爱心座椅,当时我就觉得不合适,没想到当晚就给装上了。”

  张先生认为,所谓爱心座椅不仅没用,而且碍事,挤占了本就狭小的电梯空间。加装座椅属于电梯改造,应该向电梯管理部门报备,物业此举不符合电梯安全法规相关要求,应该尽快将座椅拆除。

  日前,记者在该小区看到了电梯内新安装的座椅。对于物业在电梯内加装座椅,居民们褒贬不一。有部分居民像张先生一样不赞成安装,他们认为乘电梯几分钟就到家了,加装座椅没有必要。

  但是,也有一些居民点赞物业这一做法。不少老人认为,电梯内加装座椅很贴心,不仅能供大家放东西,而且他们累的时候还能坐下来歇歇脚。居民侯女士说:“座椅在方便居民的同时,还能防止电动车上楼充电,挺好的。”居民王先生直言:“要是大家都不推车上楼,物业也用不着这么费劲儿。”

  物业公司:座椅设计不影响居民正常出行、生活

  对于电梯加装座椅,负责该小区管理的洛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白明说,既是为了方便居民,更主要的还是出于安全考虑,防止电动车上楼充电。虽然他们不厌其烦地进行相关宣传,但是仍有居民推车上楼充电。“我们在小区内设置了充电桩,但有的居民可能觉得取车不方便,或是觉得在自家充电更便宜,因此推车上楼这种行为屡禁不止。”白明说。

  涧西区物业办主任吉朝群认为,这是现在多数物业公司面临的一个难题,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只能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想办法,有的在电梯门前加装护栏,有的则在电梯入口处设门槛儿、障碍柱等。

  该小区每个单元有两部电梯,为了保证前期居民放在楼上的电动车能够顺利下楼,物业仅在其中一部电梯安装了座椅。白明说:“我们之前查询过相关规定,并在咨询了电梯管理部门后才开始施工的。座椅规格的设计可以保证轮椅、担架等正常出入,居民出行、生活不受影响。”

  管理部门:没有法律依据认定电梯内加装座椅违规

  那么,在电梯内安装座椅是否合法合规呢?

  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科科长姚剑锋说:“对电梯进行大修、改造时,物业公司作为管理方应该到质监部门提前备案,完工后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严禁擅自改造。加装座椅不涉及电梯核心部件的改动,相关法规中也找不到认定其做法违规的依据。”

  姚剑锋还说,在正常情况下,电梯内加装座椅不会对电梯运行安全造成影响,所谓受力不均等担心都是多余的。相反,电动车频繁进出电梯,不仅会缩短电梯使用寿命,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吉朝群认为,请电动车“下楼”,物业要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打消居民在充电、防盗等方面的顾虑。此外,业主要增强安全意识和消防意识。

  延伸阅读

  电动车在充电时,如果出现电流不稳、电线连接故障等情况,就易自燃,引发火灾。电动车一旦着火,只需3分钟,火焰温度就能升至1000℃以上,同时散发出大量有毒气体。

  电动车在高层楼道内充电时一旦失火,就直接切断了居民的逃生通道。前不久,开封一小区一辆电动车在3楼楼道中充电时发生自燃,在楼梯间“烟囱”效应作用下,火势迅速蔓延,两三分钟就从3楼烧到了顶楼17楼。

  温馨提醒:电动车应放在指定区域充电、定期更换电池;严禁推车上楼,在家中或楼道中充电;夏天,一般充电6小时至8小时,冬天充电8小时至10小时为宜,不宜过充过放。(洛阳晚报记者 郭飞飞 文/图)

[ 责任编辑:席倩倩 ]
返回洛阳网首页>>
相关阅读
    因“眼斜”自卑多年 医生助他重拾自信
    因“眼斜”自卑多年 医生助他重拾自信
  • ·健康快讯:洛阳市妇幼保健院中医儿科门诊开诊
  • ·健康快讯:河科大二附院开展“特应性皮炎健康之途”义诊活动
  • ·咳嗽、打喷嚏漏尿怎么办?
  • 魏坡拉开新序章 古今融合看点多
    魏坡拉开新序章 古今融合看点多
  • ·花开洛城满目春 健身赏景觅野趣
  • ·漫游东关大街 寻迹“孔子问礼”
  • ·观烂漫春花 赏河山春色
  •  
    新闻排行
  • 畅行336个城市!洛阳已发行带交通功能...
  • 洛阳114名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 多种合作模式可选择 洛邑古城片区发出...
  • @洛阳人,“五一”假期这些地方能充值...
  • 洛阳集中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
  • 洛阳市市场监管局提醒:住宿免费穿汉...
  • 每位劳动者都是超人!劳动节,致敬每...
  • 寻找张宇!12年里,你可知道妈妈流了...
  • 洛阳首届榴莲狂欢节开幕 活动持续至5日
  • 新一期洛阳市青年艺术夜校开始报名
  • 百姓呼声
    应天门北广场商业房屋与景区氛围谐调吗?
    邙岭大道中沟站附近为何下雨就积成河?
    精彩图片
    铁骑加紧训练 护航牡丹...
    厨师李治峰:传承不守...
    栾川县秋扒乡白岩寺村...
    增设公益服务设施 提升...
    精彩热帖

    一座城 一朵花

    荷包牡丹串串红

    红山樱桃沟

    石子之眼 芳容
    /初绽芳容观牡丹
    /四月洛阳
    /天津晓月
     
    版权声明: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79-65233520
    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豫ICP备0501746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2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921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河南法铎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