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9时,洛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将在洛阳市新闻发布厅,召开2018年全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新闻发布会。
>>>洛阳市2018年全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新闻发布会召开
今天上午9时,洛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将在洛阳市新闻发布厅,召开2018年全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新闻发布会。
洛报融媒记者李三旺目前已经抵达发布会现场,他将在这里通过多种渠道,全程为广大市民播报新闻发布会情况——
记者刚刚从发布会现场得到消息,今天的发布会将发布5项内容,分别是:
1.2018年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包括空气质量情况、水污染防治情况、土壤污染治理情况等。该环节,将发布2018年全市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2.通报五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3.公布2019年第一批“最差工地”名单。
4.通报“四河三渠”整治情况。
5.发布《春节期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相关部门负责人有: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副主任、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杨晓阳,洛阳市控尘办主任马宏章,洛阳市“四河三渠”总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刘恒泰,洛阳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治安大队大队长吴保成等。
>>>举报燃放烟花爆竹最高可获2000元奖励
对非法生产、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要积极向辖区应急管理(安监)、公安机关、生态环境等部门举报,执法部门将为每个举报的市民朋友严格保密,经查证属实,视情给予两百元至两千元奖励。(>>>点击查看详情)
>>>洛阳市建设项目扬尘污染“最差工地”名单公布 被责令停工一个月
根据《洛阳市扬尘污染防控指挥部关于评定建设项目扬尘污染“最差工地”的通知》要求,为持续做好建设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大违规项目工地问责处 理力度,全面完成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任务,市控尘指挥部对2019年1月份各级检查情况进行了汇总评定,决定将嵩县湖滨花园二期等5个项目列为全市“最差工地”。(>>>点击查看详情)
>>>“四河三渠”整治重点完成6个方面工作
洛阳市“四河三渠”总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刘恒泰:下一步,我市将围绕实施河渠沿岸截污管道全覆盖、完善市政道路雨污管网设施、加强雨水排放设施监管养 护、开展商业经营水污染专项治理、进一提高黑臭水体治理标准、推进老旧街道小区雨污分流改造等6个方面工作,全面深化“四河三渠”整治工作,让洛阳全流域 的水更清、岸更绿。
>>>38座污水处理设施主体完工,大部分投入运行
洛阳市“四河三渠”总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刘恒泰:着眼沿河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的目标,我市在伊河、洛河流域共安排实施了39座沿河乡镇污水处理设施 建设项目,目前除伊川第三污水处理厂因原规划设计临近伊河国控断面重新选址建设时间延后外,其余38座主体工程全部完成,大部分已投入运行。
>>>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显著
刘恒泰:我市对城市区污染问题较重的7条排水、泄洪渠进行了全线治理,全面提升了各渠的入河水质。其中,伊东渠11公里渠底渠岸清理、沿渠养殖场拆迁已 全部完成;城市区中州渠全线清淤工程、20公里排水管道疏通、80座溢流井养护维修工程已全面完成;大明渠、定鼎门排涝渠、秦岭渠及偃师市11公里中州渠 沿线清淤、沿岸垃圾清理已全部完成;铁路防洪渠10条小区截污支管工程即将完成,黑臭水明流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截污干管工程实现河渠沿岸排污口永久性截流
刘恒泰:为实现城市区河渠沿岸截污管道全覆盖目标,我市共规划设计了涧河、瀍河、铁路防洪渠、大明渠等4项沿岸截污干管工程,目前已完成总任务量的 70%以上。截污干管工程的实施,彻底解决了河渠沿岸直排污水截流后无处排放的问题,杜绝了沿河乡村的污水直排及污水明流问题,实现了河渠沿岸排污口的永 久性截流。
>>>多措并举确保截流污水全部达标处理
洛阳市“四河三渠”总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刘恒泰:2017年,我市对排查发现的“四河”全市流域227个、“三渠”城市区49个排污口实施了污水截流工 程,至当年年底全部完成。2018年,我市又对新排查发现的“四河”城市区段及城市区各排水渠的131个排污口共实施了截流工程,截至目前已完成其中的 128个,剩余3个正在整改中。在以上排污口截流整治工作中,我市采取截入城市污水管网、引入乡镇污水处理厂等措施,确保了所截流污水全部达标处理。
>>>已完成57项截污治污工程
洛阳市“四河三渠”总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刘恒泰:截至目前,我市已经完成“四河三渠”59项截污治污工程中的57项。我市自2017年7月启动实施“四 河同治、三渠联动”工程,“四河”即伊河、洛河、瀍河、涧河;“三渠”即大明渠、中州渠、铁路防洪渠。按照实施方案,整治的内容主要包括排污口截流、截污 管道建设、黑臭水体治理、雨污分流改造、沿河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最差工地”项目一律顶格处罚
据悉,2018年12月,我市决定在全市建设项目中开展评定“最差工地”活动,对被评定为“最差工地”的建设项目,一律顶格处罚。
“最差工地”每月评定一次,由市控尘办根据当月各级督查情况,对全市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定,每月评定数量为5个至10个,评定结果将适时在全市进行通报。
对被评定为“最差工地”的建设项目,将一律顶格处罚,一律在媒体曝光,并公布责任主体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及法人代表姓名。“最差工 地”自公布之日起,将根据问题情况被停止涉土作业1个月至3个月。两次被评定为“最差工地”的施工单位,将被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市控尘办还将对 当月存在“最差工地”最多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实施约谈,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将对当月存在“最差工地”的责任主体单位实施约谈。 此外,各县(市)区辖区工地连续两个月累计有5个以上工地被评定为“最差工地”的,将建议市政府对辖区政府(管委会)或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洛阳通报五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为严厉打击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及排污单位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强化企业排污者责任,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和真实准确,2018年我市共查办环境自动监控监测违法案件14件,处罚金额255万元,多名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自动监测数据用于环保超标排污违法行为立案处罚金额达440万元,现将五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点击查看详情)
>>>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92起,罚款5258万余元
洛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常务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杨晓阳:2018年,我市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不断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加快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800余人次,检查企业4000余家次,接转各类环保投诉信访件15055件,均及时妥善转办,办结率100%;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92起,罚款5258万余元,结案907起,结案金额3436万余元。
>>>全年共检测机动车辆53万台
洛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常务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杨晓阳:2018年,我市强化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全年共检测机动车辆53万台,检出不合格车辆4.8万台,整治4.7万台;开展重型柴油货车专项执法检查,抽检重型柴油车辆9577台,处罚超标车辆近10万元;对148家施工工地的1233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排气检查。发展城市绿色交通,全市购买新能源汽车2650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500台,配套充电设施1243套。淘汰各类老旧车辆52956辆,其中拆解注销4355辆,公告牌证作废48601辆,圆满完成市定46460辆老旧车淘汰任务。
>>>偃师、伊川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突出
洛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常务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杨晓阳:根据全国土壤污染普查结果,我市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2.2%,高于河南省4.69%、低于全国16.1%的平均水平(全市共布设点位123个)。从污染程度分析,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超标率分别为5.69%、1.63%、0.81%和4.07%。在地域分布上,南部山区栾川、嵩县、汝阳和洛宁等县的污染程度高于其他县(市)区,偃师、伊川部分区域问题比较突出。
>>>洛阳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质全部达标
洛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常务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杨晓阳:全市地表水国、省重点监控的7个断面全部达到省考核目标,6个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市重点监控的13个断面中,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的比例为61.5%,地表水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全市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排名情况出炉
发布人: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常务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杨晓阳
2018年,城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好到差依次为:龙门园区、伊滨区、吉利区、高新区、洛龙区、瀍河区、涧西区、老城区、西工区;
PM10浓度由好到差依次为:龙门园区、吉利区、洛龙区、瀍河区、伊滨区、高新区、老城区、西工区;
PM2.5浓度由好到差依次为:伊滨区、吉利区、高新区、瀍河区、西工区、龙门园区、老城区、洛龙区、涧西区;
优良天数由多到少依次为:龙门园区、伊滨区、瀍河区、吉利区、高新区、西工区、洛龙区、涧西区、老城区。
9县(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好到差依次为:栾川县、嵩县、汝阳县、洛宁县、宜阳县、孟津县、伊川县、偃师市、新安县;
PM10由好到差依次为:栾川县、嵩县、汝阳县、洛宁县、孟津县、宜阳县、新安县、偃师市、伊川县;
PM2.5浓度由好到差依次为:栾川县、嵩县、汝阳县、宜阳县、洛宁县、孟津县、伊川县、新安县、偃师市。
优良天数由多到少依次为:栾川县、嵩县、汝阳县、宜阳县、洛宁县、新安县、伊川县、孟津县、偃师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