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洛阳晚报持续关注我市健身行业预付卡消费领域中存在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在有关部门梳理的投诉案例和市民反映的情况中,消费者提出的退卡、退费请求遭拒引发的消费纠纷尤为突出。
网络平台上有大量转让健身卡的信息 (网页截图)
连日来,洛阳晚报持续关注我市健身行业预付卡消费领域中存在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在有关部门梳理的投诉案例和市民反映的情况中,消费者提出的退卡、退费请求遭拒引发的消费纠纷尤为突出。
多年来,“健身卡一经售出概不退卡”似乎已成了“行业惯例”,健身房不退卡的底气从何而来?
1 商家不退卡,实则把风险转嫁给消费者
在此前洛阳晚报跟踪报道的管女士的维权案例中,市消协介入后,商家“不能退卡、退课”的说法不攻自破。既然健身卡可退,可为何多年来,健身房普遍对于消费者退卡、退款的诉求态度强硬、十分抵触,甚至对有关部门的调查、调解也持能拖就拖、能躲就躲的态度呢?
记者调查发现,其根本原因,与健身行业运营模式有关。健身房不退卡的背后,并不是底气十足的“不能退”,而是怕承担风险、损失的“不敢退”。
“大部分健身房都是销售型企业,从他们给会籍顾问和私教的低底薪、高提成的薪酬模式上就可以看出。”有多年健身行业从业经历的市民张先生说,健身房的会籍顾问主要从事的就是销售工作,私教也从事部分销售工作。
消费者办卡、买课后,健身房一般会将这笔收入全部计入会籍顾问或私教当月的销售业绩,按月根据各自制定的业绩指标、提成标准为会籍顾问、私教结算提成。
例如,某健身房规定会籍顾问的提成为办卡金额的10%。一名市民在花2400元办理一张年卡后,会籍顾问当月就能拿到240元的提成。实际上,这样的结算方式让健身房预支了未来的薪酬成本。因为消费者持健身卡消费的不是次数,而是时间,这样2400元的年卡要经过一年时间才能消费完,所以会籍顾问单月销售业绩,应该按照全年12个月来计算,即2400元的1/12,这200元中的提成应该只有20元。
一段时间后,如果健身房为消费者退卡、退款,相当于部分业绩作废,同时,这笔预支给会籍顾问的提成也很难再拿回来,这笔钱自然被健身房视为损失。
这种预支未来薪酬成本的经营方式,使得健身房承担着一定损失的风险。“因为害怕承担这部分损失,健身房才会普遍在协议中注明不退卡,并且以强硬的态度对待消费者的相关诉求,将风险和损失转嫁给消费者。”市消协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宋文辉说。
2 退卡矛盾催生“转卡市场”,消费者只得“忍痛割肉”
一边是消费者因身体、工作、居住等合理的变化,而不得不向商家提出退卡、退费请求,另一边是经营者优先考虑自身利益,拒绝给消费者退卡、退费。由此,这种矛盾催生出一个活跃的“转卡市场”,许多消费者被迫通过“以转代退”的方式处理“退卡难”问题,通过网上低价转让等方式,尽可能求“自保”,以减少自身损失。
记者在百度贴吧、58同城等网络平台上看到,个人转卖健身卡的信息繁多。值得注意的是,多数卖家给出的转卡价格与标注的实际办卡价格价差较大,有卖家甚至是“对半”出价。记者电话联系多名卖家后得知,他们选择在网络平台上发布转卡信息,多是和商家协商退卡无果后的无奈之举。
“我花2980元办的这张两年期的健身卡,至今开卡不足一个月。因工作调动我无法继续使用,商家也不愿意退卡、退钱,只好‘割肉’,以1600元的转让价在网络上寻找合适买家。”记者以买卡者名义联系一名卖家后,对方言辞恳切主动提出自己可承担转卡费,以求尽快转出这张健身卡。
此外,有消费者出示他与一家健身房工作人员协商退卡的聊天记录页面,健身房工作人员明确告知消费者“店里不会退卡”,建议他想办法(通过“转卡市场”)把卡转出去。
在被健身房转嫁了退卡的风险和损失后,消费者在解决“退卡难”问题时,往往不得不“忍痛割肉”,而健身房不仅不会为此承担任何损失,还要收取一定数额的转卡费,进一步增加了消费者的损失。
3 声音:商家不退卡规定不受法律支持
“商家简单粗暴地规定‘一经售出概不退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法保障,该做法与相关法律不符。”宋文辉说,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也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时,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很明显,健身房在相关协议中“当会员购买会员卡时请慎重考虑,会员卡一经售出,将不接受因任何原因而产生的退卡或退款”“当会员购买私教课程时,请慎重考虑,私教课程一经售出,会所将不接受任何原因产生的退课或退款”的规定,排除了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这些规定不受法律支持。
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说,眼下,包括备受诟病的“退卡难”“转卡费”在内,健身行业之所以出现如此密集的消费投诉,与该行业长期未补齐制度短板、使用不公平的格式条款合同及一些消费者冲动消费等因素有着密切关系。本报将联合市消协,找出健身行业格式条款合同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为消费者提供借鉴。(洛阳晚报记者 郭学锋 郭秩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