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民葛先生告诉记者一件事儿:一男子总来我的酒铺喝酒,5元一杯的酒,他只愿给1元。
葛先生在联盟路与武汉路交叉口附近开有一家酒铺,酒桶就摆在门口,酒桶半腰处接了一个龙头,旁边放有杯子,以方便顾客品酒。
27日16时许,一名“老主顾”醉醺醺地来到店里,葛先生一看到该男子,就没好气地说今天不卖酒。对方不吭声,自个儿拿起杯子,到门口接了一杯散酒就喝,然后丢给葛先生一枚1元硬币。这种散酒每斤25元,该男子喝下去的一杯至少值5元。该男子挥着手说他有钱,然后换杯子又接了一杯,并又拿出一枚1元硬币。葛先生说,10年前他在湖南路开店时,该男子就常来店里买酒喝,也是喝完一杯掏1元。他把店搬到这里后,对方仍经常光顾。现在他进的酒是好酒,价格自然也高了,可对方仍每杯只给1元。
见重庆路派出所民警到场,该男子称自己爱喝酒,口袋里却没多少钱,只好买散酒喝。最后,民警对该男子进行批评教育,葛先生不再追究其责任。(洛阳晚报记者 山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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