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政协召开双月协商座谈会,围绕“加快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促进住有所居”主题进行协商建言。
昨日,市政协召开双月协商座谈会,围绕“加快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促进住有所居”主题进行协商建言。
座谈会上,部分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民主党派代表围绕加强租赁住房的建设管理、推动人才公寓建设、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和信息服务平台、规范房屋租赁税收管理等诸多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围绕意见建议进行了答复。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要重点围绕扩大租赁房源、培育住房租赁企业、加强市场监管等问题深入调研、建言献策,提升协商质量和实效,为我市加快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市政协副主席雷雪芹参加座谈会。(洛阳日报记者 李三旺 通讯员 冯波)
培育住房租赁市场着力实现“住有所居”
——市政协双月协商座谈会发言摘要
加快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是实现“住有所居”,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之一。29日,市政协召开双月协商座谈会,部分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民主党派代表围绕“加快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促进住有所居”主题进行协商建言。
●市政协委员、河南广文律师事务所主任索亚星
建议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介,多方位、多角度宣传税收政策,增强个人租赁住房依法纳税意识。可借鉴外地做法,为培育发展租赁市场出台优惠政策,进行地方立法。大力发展房屋租赁企业,发展简化住房租赁所涉税种的征收计算及征收手续,实施低税负、广覆盖。可将代征税按一定比例返还用作社区服务站点工作经费,调动工作积极性。对不依法纳税的纳税人实施“小税重罚”,加大纳税人偷逃税款的成本,从根源上遏制纳税人偷逃税款的念头。
●市政协委员、市第二中医院副院长李自强
建议加强人才公寓建设,强化“大人才观”,拓宽人才尺度把握,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人才的住房需求。人才公寓的服务对象不应当仅仅局限于高端人才,中低端人才作为社会发展的主体也应纳入保障范围。建议做好各类人才公寓的需求调研,全面摸清人才住房的真实需求,按需进行规划建设。应针对人才公寓的建设、运营、使用、管理,出台具体支持政策。在政府投入、建设用地、配套设施、投资融资、税收、分配使用、后期运营等多个方面进行全方位政策扶持,以解决人才公寓建设、运营中的突出问题,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从而惠及广大人才,吸引更多人才留在洛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市政协委员、河南远志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孙留锁
住房租赁企业是租赁市场市中最为活跃的主体,也是我们在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上最应该关注和支持的一类市场主体,建议对房屋租赁企业进行规范管理。住房租赁企业成立后必须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等信息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要建立房源信息核验制度,确保发布房源信息的内容真实、全面、准确,应当实名在房屋租赁平台或其他渠道上发布房源信息。房屋租赁企业应当建立业务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业务情况,并保存相关档案材料。对专业化的房地产企业投资住房租赁项目,应从规划立项开始就纳入到住房租赁全程监管之中,做到从申请到投入使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全程跟踪管理。
●市政协常委、农工党洛阳市委副主委刘宏平
应将住房租赁管理和服务的重心下移,以住房租赁的网格化管理为载体,构建市、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三级住房租赁综合管理服务体系。在街道办事处设立房屋租赁服务站点,开展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以及协助税费收缴、暂住证办理等一站式服务。各服务站点要结合网格化管理建立出租房屋管理台账,网格员定期报送租赁住房的动态信息,从源头上加强对租赁住房的管理。要尽快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依托服务平台,在各服务站点实现信息采集、房源核验、信息发布、网上签约、备案登记、信用评价、租房备案证明的全过程网上办理一站式服务。(洛阳日报记者 李三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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