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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跑腿: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期间 申办人又数次住院致无法结算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洛阳晚报 2018.05.18 08:47

  -本期关注

  近日,市民许先生通过洛阳网《百姓呼声》栏目反映,今年1月,他到市社保局帮父亲代办外地转诊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工作人员承诺45个工作日完成结算支付,可4个月过去了仍未办结。“我多次到市社保局相关业务窗口咨询,工作人员都回复正在办理,让我再耐心等一等。”许先生无奈地说。

  -听您倾诉

  许先生是一名的哥,家在瀍河区。去年11月初,他父亲因病在河科大一附院住院接受治疗,后来病情恶化,被转到郑州市一家医院。“经医生诊断,我父亲系两肺感染,且伴有吞咽困难、呼吸衰竭等症状。”许先生说,他父亲在郑州这家医院住院治疗一个多月后,病情得到控制,并于今年1月办理了出院手续。

  许先生向记者提供的医疗费票据显示,他父亲在郑州这家医院共花费114660.25元。今年1月16日,他携带父亲的相关材料到市社保局医疗费用审核科办理外地转诊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许先生说,当时,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查看他提供的相关材料后,当场为他出具了一份受理单,这意味着符合报销条件。受理单上注明45个工作日办结,可如今4个月过去了仍未办结。

  -所跑单位

  市社保局

  -跑腿经历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市民之家二楼的市社保局业务窗口进行咨询。一名工作人员查询后说,他们从该系统中无法查询到许先生父亲的报销记录,建议到市社保局负责医疗费用报销资料审核的科室进行咨询。

  随后,市社保局医疗费用审核科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查询,许先生提交的申请外地转诊医疗费用报销的相关材料,已被转至负责大额医保报销的商业保险公司按大额医保进行报销。目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洛阳分公司正在进行资料审核,待审核通过后,会按相关规定进行结算支付。

  按照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相关规定,自2012年7月起,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包括自费和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3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一定比例,由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予以补助(未参加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除外):

  1.个人自付3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含7万元)的部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补助50%;

  2.个人自付7万元以上11万元以下(含11万元)的部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补助60%;

  3.个人自付1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含15万元)的部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补助70%;

  4.个人自付在15万元以上的部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补助80%。

  “许先生父亲的情况属于大额补充医疗报销的范畴,应由商业保险公司负责结算支付,但在此期间出现了一些影响正常结算支付的情况。”这名工作人员说,许先生提交外地转诊医疗费用报销材料后,其父亲又先后3次到我市几家医院住院,外地转诊医疗费用报销受此影响,未能正常结算支付。

  “通俗地说,医疗费用报销只有一个通道,在已申请的医疗费用报销未能完成的情况下,申办人再次住院会导致报销通道被占用,因此,在办的医疗费用报销手续无法继续进行,只有等申办人出院并完成结算后才可继续办理。”市社保局医疗费用审核科工作人员说。

  -办事结果

  记者把市社保局医疗费用审核科工作人员的相关解释告知许先生,他称自己终于弄清了父亲外地转诊医疗费用未能及时报销的原因,会耐心再等一段时间。

  -诉求人评价

  感谢晚报记者跑腿帮忙。(洛阳晚报记者 郭学锋)

[ 责任编辑:崔利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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