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洛阳市工商局组织召开洛阳市网络平台(网站)及电商企业行政约谈会,在“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来临前,对我市部分网络平台、电商企业进行约谈,以促进“双十一”期间我市网络交易规范、健康发展。
洛阳网讯 今日上午,洛阳市工商局组织召开洛阳市网络平台(网站)及电商企业行政约谈会,在“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来临前,对我市部分网络平台、电商企业进行约谈,以促进“双十一”期间我市网络交易规范、健康发展。
会议要求,在“双十一”前,我市网络平台、电商企业要进行一次全面自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事经营活动,在以下七个方面“下工夫”:
认真学习《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网站及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要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
要严格执行《广告法》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狠抓广告发布前审查责任的落实,不得发布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不得通过网络销售不合格商品,不得利用网络侵犯知识产权,不得有网上虚假宣传、“炒信”、不正当有奖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不得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活动、散布传销信息,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
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得在网络经营中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要完善网上交易、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
积极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履行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记者 郭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