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纪委通报了查处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稽查支队副支队长胡会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昨日,市纪委通报了查处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稽查支队副支队长胡会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通报显示,2017年9月27日16时30分许,胡会平在单位楼前的政和路上,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天基权健康体验店投资人郑某所送的一箱硒葆酒(6瓶)、一提酸奶和一张500元购物卡。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2017年9月29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机关委员会给予胡会平党内警告处分,对违规收受的礼品和购物卡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胡会平缺乏应有的党性观念和纪律规矩意识,我行我素,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和购物卡,性质严重。胡会平被查处一事警示我们,谁头脑不清醒、自律不严格,谁不把党纪党规当回事、无视纪律和规矩,谁就会在执行纪律和规矩上踩“底线”、碰“红线”、栽“跟头”。
通报强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又要敢于负责、敢于担当,让“四风”问题无处藏身。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住关键节点,以问题为导向,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曝光一起。(洛阳日报记者 李三旺 通讯员 薛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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