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工区法院执行一庭执行员王丹丹等四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7年4月10日,王丹丹与韩奇丽、刘喆、段赵亮(三人均为劳务派遣人员)驾驶西工区法院豫CA560警车前往许昌市执行公务。当天中午,王丹丹等四人在许昌市违规接受案件当事人宴请,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4月21日,经西工区法院党组会研究决定,给予王丹丹行政警告处分,责令韩奇丽、刘喆、段赵亮三人写出书面检查,并退还应由个人承担的餐费。
洛宁县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县房地产管理所所长吉明照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7年5月1日下午,吉明照驾驶洛宁县房管所豫CU5587公务车辆从洛宁县前往洛阳市区会友,公车私用。2017年5月9日,经洛宁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吉明照党内警告处分。
嵩县田湖镇于岭村村委会主任于法违规操办其子婚庆问题。2017年5月1日,于法未按规定事前向田湖镇纪委进行备案的情况下,在家中为其子操办婚宴56桌,并在4月29日、4月30日、5月1日连续三天唱戏7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6月23日,经嵩县田湖镇纪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于法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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