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根本之策。在此次我市出台的4个扶贫工作意见中,《关于进一步推进产业扶贫工作的意见》被放在首要位置,针对目前我市扶贫产业存在“特而不优、特而无量、特而无效、特而无市、特而无力”等问题,明晰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产业扶贫的目标管理、主导产业、平台建设、帮扶模式、支持措施等工作,以切实增强贫困地区和群众的“造血”功能。
核心提示
产业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根本之策。在此次我市出台的4个扶贫工作意见中,《关于进一步推进产业扶贫工作的意见》被放在首要位置,针对目前我市扶贫产业存在“特而不优、特而无量、特而无效、特而无市、特而无力”等问题,明晰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产业扶贫的目标管理、主导产业、平台建设、帮扶模式、支持措施等工作,以切实增强贫困地区和群众的“造血”功能。
目标管理,划出“硬杠杠”
在脱贫攻坚期内,我市将对产业扶贫各项工作开展目标管理,以目标倒逼责任,着力发挥产业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核心举措作用。
●目标管理之主导产业发展
各县(市)区培育扶贫主导产业规模不低于本地区扶贫产业的60%,培育优质产品品牌3个至5个,带动规模不少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60%。
●目标管理之扶贫平台建设
每个乡镇培育1个至2个产业(就业)园区,每个贫困村和有20户以上贫困户的非贫困村原则上要有一个产业扶贫基地,能够吸纳乡镇70%以上的贫困人口。全市扶持培育重大产业(就业)基地50个。
●目标管理之经营主体培育
每个乡镇要培育2个至3个扶贫龙头企业,每个贫困村要组建1个由村集体主导、以贫困户为主体的扶贫专业合作社。培育市级优秀扶贫龙头企业100家、市级优秀扶贫专业合作社200家。
●目标管理之产业扶贫投入
各地年度用于产业扶贫的资金,不得少于中央、省级和市级专项扶贫资金的70%。其中,用于贫困户精准脱贫的产业项目扶持资金,每户不得少于5000元;对符合贷款条件、有贷款意愿的贫困户实施5万元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小额信贷,并全额贴息。
突出特色,跑出“加速度”
产业脱贫必须坚持县域经济与脱贫产业“双轮驱动”。当前,各地要立足贫困村资源优势,积极发展投资少、风险小、带动大、发展快的脱贫产业,打造一批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畜禽养殖基地、加工就业基地等平台载体,构建产业发展新格局。
●特色农产品产业
依托区域特色,重点发展水果业、设施农业、佐料产业、杂粮业、中草药产业、特色油料作物产业及花卉苗木产业。
●畜牧养殖产业
优化畜禽养殖结构,大力发展猪、牛、羊、兔等畜牧养殖和鸡、鸭、鹅等家禽养殖,积极发展蜗牛等特色养殖、高山冷水鱼及库塘水产养殖业。
●乡村旅游产业
大力发展生态游、农业游、民俗游、文化游、红色游等,打造伏牛山生态旅游精品景区和线路,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特色加工产业
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承接服装加工等产业转移和来料加工,引进培育儿童玩具、电子元件等特色轻工产业。
●电商流通产业
实施电商扶贫工程,建设县级服务中心、乡服务站、村服务点三级电子商务及配送综合服务网络,全力推进电商企业订单生产。
●光伏扶贫
用足用活政策,全面建设贫困村集中式和贫困户分布式发电站,建立稳定持续管理收益机制,确保贫困户每年有3000元稳定收入。
●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大力发展沟域经济,推进种养加连篇布局,游、购、娱串联相接,一、二、三产交叉融合,各业态互联提升,形成产业链条较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的发展新格局。
帮贫带困,可享“大礼包”
产业扶贫的核心,在于建立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让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对此,各地要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立具体有效的产业扶持脱贫模式。
●直接帮扶模式
对有劳动能力但缺资金的贫困对象发展脱贫产业的,一次性给予每户不少于5000元的扶贫到户增收资金。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给予10万元以上创业担保贷款。
●托管帮扶模式
对无劳动能力或劳动力不足的贫困户,可将土地等生产要素托管给新型经营主体,收益按比例分成。对承接托管的经营主体,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和保险保费补贴。
●合作帮扶模式
支持扶贫专业合作社发展,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可将贫困户享受的到户增收补贴、小额贷款等资金进社入股分红。
●社会帮扶模式
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与贫困地区合作开发、发展产业。对吸纳就业、创办“扶贫车间”、发展现代农业的,给予资金奖补。
●股份帮扶模式
将脱贫对象的土地、林地和水面等生产资料折价入股,由经营主体统一管理和生产经营,结成联股、联利的共同体,实现股份到户、利益到户。
●资产收益模式
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林权确权颁证,支持贫困户通过租赁、委托经营等形式获取资产性收益。
●代种代养帮扶模式
对采用借母还犊、寄养付酬、反租倒包等模式带动贫困户的企业,可给予产业贴息、圈舍建设补助。
●集体经济带动模式
鼓励贫困村实施扶贫专业合作社和互助资金合作社并轨运营,通过吸纳其他经济主体合作投资、群众筹资,发展集体经济。对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的,可安排20万元集体经济引导资金给予支持。(洛阳日报记者 白云飞 通讯员 汪旭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