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郝先生通过洛阳网《百姓呼声》频道反映,1月,他的爱人在市区一家医院产下一名男婴。在住院期间,母子均产生了一定的住院费用。他想知道,在办好新生儿医保后,宝宝住院期间产生的费用能否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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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郝先生通过洛阳网《百姓呼声》频道反映,1月,他的爱人在市区一家医院产下一名男婴。在住院期间,母子均产生了一定的住院费用。他想知道,在办好新生儿医保后,宝宝住院期间产生的费用能否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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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洛阳晚报》记者联系上了郝先生,他正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洛阳分公司咨询新生儿住院费报销政策。郝先生的爱人是在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生产的,其间,记在宝宝名下的住院费有800多元。“宝宝的住院费在收据上没注明名目,估计是常规检查的费用。”他说,爱人的单位为她办有医保,他想知道的是宝宝的费用能否按医保政策报销。
郝先生说,他在洛阳网《百姓呼声》频道提出这一问题后,市社保局回复称:自2017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当年,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自动获取参保资格并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他到上述保险公司咨询时却被告知不能报销,这让他一时摸不着头脑。
-所跑单位
市社保局
-跑腿经历
对此,市社保局居民医保科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我市最新医保政策规定,新生儿住院期间的花费并不都能申请医保报销,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是新生儿住院期间因治疗疾病产生的费用,可按照医保政策进行相应比例的报销,如不是则不能报销。
该工作人员介绍,依据医保政策,从今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当年确实可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自动获取参保资格并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母亲或父亲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医保的,可凭母亲或父亲的身份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以母亲或父亲的身份享受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父母不是当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其可按规定到社保部门办理参保手续,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在为新生儿办理医保报销手续时,没有特别的时限要求,当年内均可。家长需要提供现金结算证明(医院医保办开具)、住院发票原件(改为孩子名字)、诊断证明或出院证、费用总清单、病历复印件、医保卡、户口簿等。
-办事结果
郝先生说,或许是他问的问题不够具体,致使市社保局回复的内容比较笼统。现在,他已基本清楚了相关政策。
-诉求人评价
感谢《洛阳晚报》记者的热心帮忙。(洛阳晚报记者 张庆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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