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道路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逾期未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缴纳罚款的,交警部门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拒不履行缴纳罚款义务的,将被纳入失信人名单。
道路交通违法强制执行的意义不只是催缴罚款,而是通过强制执行,增强驾驶人守法意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以切实保障交通安全。
我市开展道路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逾期未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缴纳罚款的,交警部门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拒不履行缴纳罚款义务的,将被纳入失信人名单。
据报道,我省共有456辆身背200条以上“非现场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违法车,排名违法车榜单前五名的均有700多次违法未处理,面临的罚款可能达10万元。
交通违法滞交罚款现象惊人,“最后通牒”将让违法者无处藏身。
道路交通违法强制执行的意义不只是催缴罚款,而是通过强制执行,增强驾驶人守法意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以切实保障交通安全。如果听任这样的违法行为存在,让交通违法者继续逍遥,潜伏在道路上的“定时炸弹”就永远不会被拆除。
违法受罚是制度惩戒,只有严格执行才能以儆效尤。否则,法律权威受挑战,处罚意义打折扣,难以引导人们遵守法规,甚至会引发蓄意、恶意交通违法,危害不言而喻,倘若如此,交通执法的目的及作用何在?
为何产生交通违法滞交罚款现象?原因有二。
先说驾驶人。
去年10月下旬,郑州市交警支队曝光的多次交通违法逾期不处理车辆中,一辆货车交通违法未处理次数达294次,居货运车辆交通违法榜首;一辆私家车交通违法未处理次数达730次,居私家车交通违法榜首。
如此惊人的现象,除了有驾驶人将罚单“存”起来,放在车辆年检时一起处理,不排除有人“装糊涂”,故意拖延违法处理,还有人钻违法处理制度空子的因素。交通违法吃罚单,心情不爽,接到罚单或因心理抵触,或因事情多顾不上缴罚款,也许最初一两次交通违法心中会不安,但虱子多了不咬人,次数多了就无所谓了。久而久之,多了违法罚单,少了守法意识。
再说管理者。
交警部门对现场违法车主的处罚是“记分、罚款、暂扣车辆”,一些交通违法者利用路面警力有限的空当,心想只要没被当场拦住就能继续开车,冒险上路,这样极易成为交通安全隐患。
治理交通违法,须对违法者主动出击,加大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
完善自助查询个人交通违法信息,通过发送短信、电话提醒,甚至上门督办等方式,提醒当事人及时接受处理;开通有奖举报热线,鼓励市民对曝光的违法者举报;对逾期不缴纳罚款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将拒不履行缴纳罚款义务者纳入失信人名单,使其在出行、投资、置业、消费等领域受到信用惩戒。
对交通违法者发出“最后通牒”,使其尽快现身。只有付出违法成本,切实接受教训、改正不良驾驶习惯,违法者才能真正做到依法、安全、文明行车。(新闻观察员 洛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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