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部署,今年4月26日至5月2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涧西区进行了常规巡察。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6月2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召开反馈会,向涧西区反馈巡察情况。
巡察发现涧西区的突出问题是:部分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不强,对组织不够忠诚老实,执行政策打折扣、搞变通。多名科级领导干部未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个别单位应付巡察工作,在提供资料时弄虚作假;有的单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违规借用区属公司名义购买和使用公车。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滥发津贴补贴、变相公款吃喝、工作纪律松弛等“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同时还发现涧西区存在其他问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履行“两个责任”效果不佳。部分基层党委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足,个别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履行不力;区纪委主动作为查办案件较少,部分专项治理效果不明显,对个别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高举轻放”,震慑力不强。一些单位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个别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存在真空地带。在处理非法集资问题上,工作推进不快,群众意见较大。对市委巡察组收到的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市委巡察办已按规定分别移交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等有关单位处理。
涧西区委书记贺敏表示,涧西区委将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巡察整改意见,不折不扣完成好巡察整改任务,把问题整改转化为加快涧西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工作实效,推进涧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洛阳日报记者 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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