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在省、市扶贫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伊川县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扶贫工作实现了从基本温饱到加快发展、从单点扶贫到整体推进、从被动脱贫到主动致富、从政府主导到“三位一体”的“四个转变”,3年来脱贫2.7万人,农民人均纯收入从7762元增加到9753元,年均增长12.6%。
近年,在省、市扶贫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伊川县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扶贫工作实现了从基本温饱到加快发展、从单点扶贫到整体推进、从被动脱贫到主动致富、从政府主导到“三位一体”(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的“四个转变”,3年来脱贫2.7万人,农民人均纯收入从7762元增加到9753元,年均增长12.6%。但由于受自然条件、思想观念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全县仍有56个村1.5万户5.7万人处在贫困线以下,扶贫开发任务异常艰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确保早日实现全面脱贫目标,我县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
一是明确责任,分包帮扶。明确各乡镇党政一把手为本乡镇扶贫攻坚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扶贫开发工作承担主体责任。组织实施“百名领导包百村、千名干部包万户”攻坚帮扶工程,由42名县级领导、102个县直单位定点帮扶56个贫困村,由全县党员干部及爱心人士“一对一”帮扶15332户贫困群众,做到帮扶对象不脱贫,帮扶工作不脱钩。
二是分类指导,精准扶贫。对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致贫村,不断加强中低产田治理和大型农田水利、通组通户道路、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对产业发展滞后致贫村,结合实际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3691”工程;对村班子软弱涣散致贫村,列支2000万元继续开展“五好行政村”创建工作。同时,对贫困户坚持因户制宜、一户一策,实施精准扶贫。
三是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县财政每年拿出500万元作为抵押贷款保证金拉动贷款2500万元,用于贫困户发展产业;要求县农商行每年支农贷款额度不少于1亿元,农行、工行、建行等不少于3000万元;要求包村单位每年扶持资金不少于3万元,引资不少于20万元,重点企业每年扶持资金不少于10万元,引资不少于40万元。
四是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的检查与监督,加大对扶贫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行为坚决依法依规处理。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督促检查,做到月检查、季通报、年考核,增加扶贫工作在年度综合考核中的比重,确保取得实效。
今后,伊川县将按照既定工作思路,加压奋进,狠抓落实,全力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到2017年年底,全县实现“56个贫困村整体脱贫,5.7万贫困人口全面脱贫,300个行政村达到卫生整治示范村标准,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者接近全省先进县水平,高于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1000元以上”的工作目标。(伊川县委书记 侯占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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