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至昨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李保兴为洛阳市公安局局长。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李保兴,男,1963年出生,河南省武陟县人,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专业,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省公安厅九处科员,省公安厅九处秘书科副科长,省公安厅九处正科级侦查员,省公安厅政治部办公室主任科员,省公安厅小浪底公安处副处长,济源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县级),济源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正县级),省公安厅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工作处处长。(洛阳晚报记者 王妍 见习记者 肖姣姣 通讯员 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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