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下文,决定对发展良好的电子商务项目进行最高500万元的专项引导资金支持。
昨天,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下文,决定对发展良好的电子商务项目进行最高500万元的专项引导资金支持。25日前,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项目即可向所在县(市)、区商务、财政部门进行申报,并由市商务部门审核上报。
这次专项引导资金扶持,将采取贷款贴息、以奖代补、财政补助的方式,落实到具体项目,但同一项目不得同时以两种以上方式申请专项资金。其中,对使用中长期银行贷款的项目给予贷款利息补贴,贴息率不超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贴息额不超过同期实际发生的利息额,原则上单个项目贴息额不超过500万元;对投资总额在2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以奖代补和财政补助等形式的支持,补助额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30%且不超过500万元。已获得中央和省级相关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给予资金支持。
此次专项引导资金支持范围包括电子商务基地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电子商务应用、电子商务服务等项目,凡在我市注册登记和依法纳税满一年的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业务并具有相关必要资质,产权明晰、经营稳定、管理规范的电子商务企业均可参与此次申报(具体申报条件和所需提交材料可登录市商务局网站http://www.lysswj.gov.cn/查询、下载)。(记者 韩铁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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