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西区天和苑小区239套廉租住房符合入住条件,今起接受配租申请。
涧西区天和苑小区239套廉租住房符合入住条件,今起接受配租申请。
该小区位于南华路大张仓库对面,此次公开配租的廉租房位于小区2号、3号、4号楼,户型33.58平方米至50.84平方米。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称,城市区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的在保家庭,本月15日至24日(工作日)可前往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填表,市、区两级住房保障部门随后将进行审核并统一公开摇号选房。
申请流程
-今日,各城市区住房保障办将把符合配租条件的保障人员名单发至各辖区办事处。
-有意愿的家庭,到户口所在地社区领取填写“洛阳市城市廉租住房配租申请审批表”。填写时,低保家庭不再提交其他资料;低收入家庭按各区民政部门要求提交收入情况资料。
- 4月24日前,有意愿的家庭完成申报。
- 4月27日前,各办事处将初审合格的申请配租家庭申报资料及电子表格报各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并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公示,公示期15天,应留下影像资料交区住保办存档。
- 4月28日前,各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复核后,将符合配租条件的申报资料及电子表格报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并统一安排公示。
-审核完成后,市住房保障办将统一组织公开摇号选房。
选房标准及注意事项
- 1人户保障家庭只能选择小户型房源,申请配租的家庭应充分考虑住房的位置、户型、面积、楼层及租金情况,根据实际需求申请配租。在审核程序完成后,以所选小区位置、楼层不适合等为由放弃实物配租的,3年内将不能再次配租。
-残疾人需提交残疾证(下肢肢体残疾的需另到残联出具证明);因病申请优先保障的需填写“因重大疾病申请廉租住房优先实物配租申请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交证明材料。如果符合《河南省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实施办法》要求的优抚对象,申请廉租房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014年11月实物配租时审核程序全部完成后放弃选房的人员不能申请此次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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