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2014年第一季度及其以前享受租住房补贴保障的无房家庭,都可以报名申请。其中,2012年10月参加鹏祥小区及中电阳光二期廉租住房分配选房后,放弃配租的家庭此次不能报名选房。
配租规模
3处房源,可提供住房396套,户型均为一室一厅一厨一卫。
申请配租要求
只能从三处房源中任选其一,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将取消本次配租资格。
申请配租条件
凡是2014年第一季度及其以前享受租住房补贴保障的无房家庭,都可以报名申请。其中,2012年10月参加鹏祥小区及中电阳光二期廉租住房分配选房后,放弃配租的家庭此次不能报名选房。
申请时间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于本月31日前到所在社区领取洛阳城市廉租住房配租申请审批表,并按要求填写,同时将相关资料交到所在社区,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在填写表格时,低保家庭不需再提交其他资料;低收入家庭需按各区民政部门要求,提交收入情况资料;符合《河南省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实施办法》的优抚对象、下肢肢体残疾及患有大病的保障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电子表格备注栏内注明。
提醒
●如果在审核程序全部完成后,再以所选小区位置、楼层不适合为由放弃本次实物配租的,将在3年内不予参加廉租房配租。
●每个家庭只能申请一处实物配租保障住房,如发现多处申请或以家庭成员分别申请的,取消其三年实物配租资格、一年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家庭成员的父母或子女,不得有两套(处)以上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不得有未过户可继承的房产。
●咨询电话:63271963(市房管局保障一科)。(记者 连漪 实习生 魏莹 通讯员 李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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