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中期以后,实行食盐专卖制,而经营食盐的暴利,使私盐贩子铤而走险,最终酝酿出导致两京倾覆的黄巢起义。明代时,福王垄断盐市,祸及中原。清代时,晋豫盐道畅通,洛阳为其枢纽。
1、黄巢反唐入东都
唐朝中期,朝廷开始实行食盐销售专卖制,即由民间生产,官府统一购买,指定商人批发专卖。同时,施行销盐分界,规定河东池盐运销之地为洛阳等164县。这种专卖制度,使食盐销售掌握在少数盐商手中,成为一种暴利行业,于是催生了一批私盐贩子。其中一些私盐贩子通过世代发展,形成武装走私集团,就是所谓的盐枭,黄巢、王仙芝都是唐末最大的盐枭。
王仙芝、黄巢先后组织起兵反唐,王仙芝败亡后,余部投靠黄巢,推黄巢为黄王。后来,黄巢先后攻占东都洛阳和西都长安,自称皇帝,国号大齐。两年后,唐大举反攻,黄巢兵败东逃,在泰山狼虎谷被部下杀死。
但古代文献中也有黄巢最后出家的说法,南宋邵博《河南邵氏闻见后录》载:“黄巢兵败后,出家为僧,隐居于洛阳南禅寺。”陶谷《五代乱离记》载:“黄巢遁免,后祝发为浮屠。”黄巢在失败后写了一首诗:“三十年前草上飞,铁衣著尽著僧衣。天津桥上无人问,独倚危栏看落晖。”这首诗表达的就是他失败的无奈心情。
繁华落尽,一身僧衣的黄巢,在洛阳天津桥品赏落日美景,竟无人相识。据说黄巢隐居之地的南禅寺,即后来的白云寺,在今偃师市顾县镇回龙湾村。寺初创于隋开皇年间,后经历代重修。寺坐北朝南,面对青龙河,峰峦拱秀,溪流萦回,林木葱茂,气象辉煌。白云寺山门右方有一小庙,内塑黄袍金甲黄巢,为清代塑像。
2、福王卖盐祸中原
五代至金元时期,食盐专卖管理更严格。后周时期,朝廷规定,若发现卖私盐者,不论多少,都处以极刑。这个时期,洛阳仍为河东池盐销售区。
明朝时期,食盐的专卖实行盐引制。盐引是垄断运销盐的凭证,官府垄断盐场,商人缴足一定的银两领取一定的盐引,然后凭盐引到盐场去领盐,从而销售。山西商人借此获得了河东盐池的大量盐引,迅速聚财,晋商开始称雄中原。这时,一些贵族也开始经销盐,最典型的是明朝末年的福王朱常洵。
明神宗非常宠爱朱常洵,封其为福王,建福王府于洛阳。《明史·福王传》载,建造福王府共花费2800万两白银,明神宗把全国矿税都赠给了福王,又赐庄田两万顷。福王又要求将没收的大学士张居正的家产以及江东杂税、四川茶税赐之,使中央财政为之一空。
但是,福王仍不满足,又每年请淮盐1300引,每引300斤,共39万斤。所谓淮盐,指两淮盐场产的食盐,它与河北产的芦盐、山东产的鲁盐,都属海盐。潞盐呈颗粒状,又称颗盐或大盐;海盐呈粉末状,又称末盐。洛阳为潞盐(河东池盐)的销售区,福王引入淮盐,垄断盐市,不但减少了国家税收,而且扰乱了盐业市场。
福王贪财嗜利,纵酒好色。崇祯年间,中州旱蝗交织,人相食,李自成农民军日益壮大。明崇祯十三年(公元1640年),李自成破洛阳,杀朱常洵。
3、明清的晋豫盐道
明朝宋应星《天工开物·池盐》载,我国主要有两个池盐产地:一处是在宁夏,出产的食盐供边远地区食用;另一处是山西解池(也就是河东盐池),出产的河东池盐供山西、河南各郡县食用。当时,从运城到洛阳的食盐运输道路被称为晋豫盐道。
关于晋豫盐道,清代觉罗石麟的《河东盐法志》载:“清初规定,潞盐实行官督商销,政府控制食盐专卖权,招商认引,按引领盐,划界行销。潞盐在河南省的行销区共31县,包括豫西和豫南地区,每年销盐额为7194031引,每引240斤,共17265600斤。”另据清《河南通志·盐课》载:“河南府每年销盐额为18999引,3559760斤。在府属各县中,洛阳县最多,为4374引,1046760斤。新安县最少,为580引,82000斤。”
晋豫盐道,共由三部分组成:盐池到陕县会兴镇的虞坂古道、兴会镇至洛阳段的崤函古道、洛阳至南阳的洛宛古道。洛阳是晋豫盐道的枢纽,顺崤函古道可直接到达渑池、新安、洛阳、偃师、巩县等县,余者皆从洛阳转运,或从洛宛古道至南阳,从南阳转运新野、桐柏等附近各县。政府不仅规定了盐运路线,而且到达每个州县都有具体运程的规定。《河东盐法志》卷四载:“盐池至洛阳,计程三百九十里,限十二日到。”
每个州县的盐都是由政府指定的专商负责运输和销售的,这样一来,商人就通过行贿来取得专商资格。清乾隆五十七年(公元1792年)以后,政府对潞盐裁去专商,实行引无定商、销无定地,放开了潞盐运销市场。这样,洛阳在晋豫盐道上的枢纽地位进一步加强,并形成辐射中原的潞盐贸易中心。(郑贞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