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交警部门针对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七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记者调查发现,不礼让斑马线的现象在我市仍不少见。要做到充分保障行人路权,形成机动车礼让行人、行人文明通过斑马线的社会默契,我们还需要做很多工作。
3 交警:会严格执法,更需自觉配合
市交警支队法制科民警告诉记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记3分;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时未停车让行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
相关规定于2013年1月1日起生效,但时至今日,仍有不少驾驶员在被民警拦下时称不知有此规定。
“有的驾驶员知道不礼让斑马线不对,但对于车辆应该如何礼让行人不太清楚,目前驾驶员培训考试对这一内容涉及并不多,后期也缺乏强化的教育培训。”老城交巡大队副大队长李怀立说,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也折射出目前驾驶员教育培训存在重考试、轻文明交通习惯养成的问题。
李怀立为驾驶员提供了一套“礼让斑马线攻略”。(如示意图)
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无民警值守和监控探头的小路口通行压力大,在早晚高峰时段,民警忙于疏导重要路口和易堵点(段)交通,无暇顾及其他,受制于执法力量有限,单靠处罚来引导车辆礼让斑马线作用有限,还需驾驶员自觉配合。
有市民提出,对于附近车流量大却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和监控探头的小路口,可通过建设人行天桥保障行人路权,安装监控探头,抓拍不礼让斑马线的车辆。对此,该负责人说,此类路口多且小,加装监控探头、建设人行天桥涉及多个部门,协调难度大,受制于城市发展规划,一些小路口并不适合建设人行天桥。
4 期待:全民养成礼让习惯
今年10月11日,中州路与新街交叉口北侧斑马线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驾照的蔡某驾驶无牌轻便摩托车将正在斑马线上过马路的行人王某撞伤。虽然蔡某因无牌、无照和逆行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但民警调查发现,王某通过斑马线时,人行横道信号灯为红灯,因此,王某需承担次要责任。
参与事故处理的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五中队中队长张尚斌表示,发生在斑马线上的交通事故数量极少,但此事故也提醒大家,要想在全社会形成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的氛围,少不了行人的参与。
“交警部门加强执法查处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有助于驾驶员养成文明礼让习惯,但行人闯红灯影响车辆正常通行,会让相关宣传的效果大打折扣,行人和驾驶员也需换位思考,同时固化良好出行习惯。”张尚斌说。
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针对行人做出规定:在设有人行横道、过街天桥、人行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的两侧各50米范围内横过机动车道的,应当使用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设置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
相关链接
杭州做法值得借鉴
杭州市在引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方面做得十分出色。
早在2011年,杭州市就将通过人行横道项目纳入驾考范围,走在全国前列。在人流量大的道路竖起“车让人”电子显示牌,积极引导车辆礼让斑马线。
在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杭州市交警采用先“公”后“私”策略:要求全市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公务员开的车等“公”字头车辆带头礼让,以此带动私家车文明出行。
为固化文明习惯,今年11月,杭州市交警部门除现场执法外,在人流量和车流量大、无交通信号灯且不礼让行为多发的6条斑马线前启用新式“电子警察”,24小时抓拍不文明礼让的车辆,力图通过引导和鞭策等多种途径,纠正不礼让斑马线的陋习,机动车礼让行人、行人放心快速通过的社会默契正在形成。(苏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