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网首页 新闻 县区 百姓呼声 电子报 洛阳社区
简体 繁体
  新闻 | 图片 | 洛阳

洛阳警方提醒市民:拒绝高息诱惑 谨慎投资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 2014.11.25 08:37

  近年,各地非法集资活动时有发生,给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昨日,从市公安局获悉,随着打击力度加大和群众辨别能力增强,非法集资活动从“地上”转入“地下”,从利用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单一的地方类金融企业非法吸收社会资金,发展到利用地产销售、黄金珠宝销售、会计服务、矿业、商贸、网络理财、文化传播等多种名目非法吸收社会资金。

  购买黄金遇非法集资

  今年3月,王女士听说将钱放在我市某黄金珠宝公司利息很高,便动了投资念头。“黄金珠宝公司员工让我以购买金条的方式,把钱放在他们公司,月利率2%,合同到期返还本金。”王女士说,她于今年3月和5月分别签了2份10万元的购买金条合同。

  王女士说,合同签订后,该公司没有给她相应价值的黄金,而是以支付“违约金”(即月利息)来推迟交付黄金的时间。刚开始,王女士还能按时拿到“违约金”。今年9月,当她想将本金取走时,却遭到拒绝,这时她发觉可能被骗了。

  10月底,我市警方陆续接到关于该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报警,经初步调查,发现该公司自2012年成立至今,在市区开有11个分店,还开设地产子公司、铝矿、科技子公司等企业,除黄金珠宝店外,均无实体经营行为。警方于11月12日成立专案组,目前已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

  非法集资转入“地下”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或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相关负责人吉喆介绍,非法集资开始从“地上”转入“地下”,通过开设黄金、珠宝、基金、商贸等企业,吸引群众购买金条、珠宝等,再以各种理由拒绝将产品支付给群众,以签订理财合同,合同到期后赔付违约金的形式,按月利率1.5%到2%支付利息。

  民警表示,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法律明令禁止投资担保公司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等活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拒绝高息诱惑方可不上当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吉喆说,不同类型的非法集资者都是以高息为诱饵集资后,转移、非法占有或挥霍,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支付高息,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很难收回资金。

  据介绍,实体经济的年盈利一般不超过10%,而银行理财产品年盈利基本只是略高于银行存款利息。如果有企业或个人许诺的年收益率过高,很可能是骗人的。

  警方提醒市民,在理财时,要树立科学投资理念,拒绝高息诱惑,不要轻信“天上掉馅饼”,多向金融、工商、工信、公安等部门咨询。

  非法集资举报电话:市处非办:63209737。市工信局:63929047。市公安局:63133031。市工商局:12315、63196117。(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姚保国)

[ 责任编辑:马佳佳 ]
返回洛阳网首页>>
相关阅读
板蓝根虽可治感冒 但并非“万能药”
板蓝根虽可治感冒 但并非“万能药”
  • ·“擦香香”时拍一拍 皮肤吸收会更好?
  • ·大把猛吃保健品 到底能起啥作用
  • ·孩子牙龈冒脓包 别乱挤别刺破
  • 城市阳台暖意浓 洛城蝶变日日新
    城市阳台暖意浓 洛城蝶变日日新
  • ·朱延振:痴迷三十余年 耕耘盆中乐土
  • ·邻近小城访三苏,羊肉饸饹香久留
  • ·初冬虽至 洛阳县区亦可捡秋
  •  
    新闻排行
  • 快讯!洛阳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暨...
  • 夏文化探索有重大突破!洛阳新发...
  • 郑州大学洛阳产业技术研究院揭牌...
  • 创意升级!洛阳推动陆浑“全鱼宴...
  • 冷空气来袭!洛阳气温风力齐“变脸”
  • 洛阳高新区全国排第51位 排名增幅...
  • 王城公园里的老虎较瘦?最新回复来了
  • 2024洛阳企业100强榜单出炉 入围...
  • 河南省人才集团增资入股洛阳市人...
  • 二里头遗址发现迄今所知最宽的排...
  • 百姓呼声
    足球赛有球队队员学历造假?
    因为环保问题,市区垃圾车停运合理吗?
    精彩图片
    新安县磁涧镇:丹...
    郭蓉怡:青春接力 ...
    中科信息产业园(...
    于延明:豆香四溢 ...
    精彩热帖

    红红火火迎新年

    水天一色

    新春灯展探秘

    送子观音
    /桂花飘香的季节
    /迷恋嵩山
    /游上清宫有感
     
    版权声明: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79-65233520
    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豫ICP备0501746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7000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921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