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网首页 新闻 县区 百姓呼声 电子报 洛阳社区
简体 繁体
  新闻 | 图片 | 洛阳

以案释法:替人打欠条 被判还欠款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 2013.12.05 11:08

  近日拿到法院的判决书后,老实巴交的老张觉得很无辜:他是替当时自己打工的沙场出具的欠条,后来沙场停业了,这1万多元欠款却要他偿还,他还得承担案件受理费135元。面对法院的判决,老张得到一个教训:以后再也不替别人写欠条了。

  打工者

  收到沙场买的柴油后,他给送货人打了欠条

  老张是宜阳县韩城镇的一名农民。2010年5月下旬,他来到宜阳县张午镇一个沙场打工,负责卖沙,但不参与沙场的经营管理。

  在老张打工期间,做柴油销售生意的宜阳县莲庄镇农民阿伟(化名)3次给沙场送过来柴油,因为沙场没有付款,老张便给阿伟打了欠条,证明收到了柴油。

  当年5月21日、31日和6月2日,老张给阿伟分别出具了欠条,并签下自己的名字。欠条证明他累计收到价值13410元的柴油。

  送货人

  找不到沙场老板,将代写欠条者告到法院

  后来,阿伟到沙场讨要柴油款,发现沙场已经停业,老板也无影无踪了。这时,他想到了给他打欠条的老张,便找老张要钱。

  看到阿伟上门要钱,老张感到很无辜。“我只在那里打了一个月工,后来就把所有的账目交给了沙场,并不清楚接受账目的人和沙场老板的姓名和来历,对沙场停业更是一无所知。”老张说,本来他是出于好心给阿伟打欠条,阿伟却向他讨要柴油款,难道是他错了吗?

  阿伟长时间讨要欠款未果,今年9月将老张诉至宜阳县人民法院。

  法院

  以个人名义出具欠条,打工者被判偿还欠款

  在庭审中,原告阿伟出具了3张老张写给他的欠条作为证据。被告老张承认这3张欠条是他打的,但他是替沙场打的,他作为一个打工者不应承担责任,阿伟应该找让他送柴油的人要钱。

  宜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老张在沙场打工期间接收原告阿伟的柴油后,以个人名义出具了3张欠条,并对该事实和3张欠条所述内容无异议。现原告作为出售方,向沙场主张债权,因沙场停业,导致原告权益无法得到实现。在此情况下,被告老张作为收货人,既不能提供沙场经营者的具体姓名、地址等情况,又无证据证明所收柴油用于沙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现原告向欠条出具者主张债权,法律应该予以保护。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老张归还阿伟柴油款13410元。老张支付该款后,可向沙场的实际经营者行使追偿权。

  律师释法

  代人出具欠条,一定要拿到实际借款人出具的委托书

  洛阳晚报律师帮帮团成员、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谢亮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在日常生活中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代他人出具欠条,存在引发债务纠纷的隐患。

  代他人出具欠条,如果欠款人承认,代出具人不负偿还责任;如果欠款人不承认,或者债权人找不到欠款人,代出具人又无其他证据证明自己不是实际欠款人,那么代写欠条的人就要承担偿还责任。

  在本案中,债权人阿伟找不到沙场负责人,于是把给他打欠条的老张告到法院。而从欠条内容上看,老张与实际欠款人无异,他又没有沙场委托他开具欠条的委托书,还没有证据证明柴油的用途,因此才会被判承担偿还责任。

  在日常生活中,市民最好不要代人出具欠条。

  如果无法避免,那么一定要有实际欠款人出具的委托书,欠条用语要准确,内容要写清,诸如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质、规格或型号等,还有拖欠原因、返还日期、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等事项都要清晰表达出来,同时还要写清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姓名,最后由债务人署名或签章并写清出具的日期。

  另外,出具欠条时,可写两份,双方签名后各留一份,避免债权人在欠条上动手脚。

  作为债权人,在接收欠条时,一定要确认债务人的身份。如果债务人是公司,那么确认公司名称后,最好能核实一下公司是否注销。

[ 责任编辑:马佳佳 ]
返回洛阳网首页>>
相关阅读
孩子牙龈冒脓包 别乱挤别刺破
孩子牙龈冒脓包 别乱挤别刺破
  • ·总感觉“油嘴滑舌”,是幻觉吗
  • ·肉豆蔻煮粥 温中又开胃
  • ·想防感冒 学这两招
  • 城市阳台暖意浓 洛城蝶变日日新
    城市阳台暖意浓 洛城蝶变日日新
  • ·朱延振:痴迷三十余年 耕耘盆中乐土
  • ·邻近小城访三苏,羊肉饸饹香久留
  • ·初冬虽至 洛阳县区亦可捡秋
  •  
    新闻排行
  • 天心·校场里提升改造项目:华灯点...
  • 洛阳晴冷天气持续 大风即将到达
  • 洛阳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 洛铜苏式建筑:小小红砖楼 逐梦复...
  • 商贩使用塑料蒸笼布蒸包子是否合...
  • 红星陶瓷:加大研发力度 拓展海外...
  • 孟津区会盟镇:名人故居做加法 “...
  • 研发电磁元器件 为电能运作保驾护航
  • 重塑产业格局须“集而成群”(河...
  • 阵风6-7级!洛阳最新天气预报来了
  • 百姓呼声
    足球赛有球队队员学历造假?
    因为环保问题,市区垃圾车停运合理吗?
    精彩图片
    新安县磁涧镇:丹...
    郭蓉怡:青春接力 ...
    中科信息产业园(...
    于延明:豆香四溢 ...
    精彩热帖

    隆冬几幅

    红枫最多情

    隋唐装扮迎新年

    沉醉初冬艳阳下
    /桂花飘香的季节
    /迷恋嵩山
    /游上清宫有感
     
    版权声明: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79-65233520
    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豫ICP备0501746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7000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921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