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岁尾是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高发期,明年1月10日前,我市法院将采取多种措施帮助进城务工人员讨薪。
昨日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于东辉来到洛宁县某矿区,将追回的10万余元工资款递到进城务工人员手中。这是我市法院系统开展第五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的一个缩影。
年终岁尾是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高发期,明年1月10日前,我市法院将采取多种措施帮助进城务工人员讨薪。
重点办理六类案件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李庆刚介绍,法院在此次活动中将重点办理涉及进城务工人员讨薪的六类案件:以进城务工人员为一方当事人的拖欠工资或劳动报酬案件;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涉及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争议案件;涉及进城务工人员工资、劳动报酬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涉及进城务工人员工资、劳动报酬及工伤认定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和涉及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的“拒不履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其他涉及进城务工人员工资、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的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
李庆刚说,全市法院将对今年11月11日以前的相关案件进行排查,到明年1月10日活动结束时,排查出的案件将全部结案。11月11日以后新收的相关案件结案率要在95%以上,排查出的案件执结率要在90%以上,未执结的春节前将妥善处置。
专人负责快立快审
全市法院将对所有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实行专人负责、集中办理,并开通专门咨询电话。(详见右表)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增加了小额诉讼的相关规定,其中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以下的诉讼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李庆刚说,全市法院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同时,对相关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原则。对那些事实清楚的案件将依法先予执行,对久拖不履行的,法院将充分运用限制出境、限制投资置产等手段,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法院还将对有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依法减、缓、免相关费用或实施司法救助。
刑事案件专人紧盯
记者注意到,在法院重点办理六类案件中,专门提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李庆刚介绍,这将是今年全市法院关注的重点。
恶意欠薪行为,一直被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据介绍,2011年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中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将此类恶意欠薪的罪名确定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李庆刚说,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多数为民事案件,但为了打击恶意欠薪行为,我市两级法院在此次活动中专门成立了刑事案件组,重点留意刑事案件线索。对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要件的案件,将及时立案,依法严惩。(记者 李三旺 特约记者 石笑飞 通讯员 郭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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