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网首页 新闻 县区 百姓呼声 电子报 网站投稿 洛阳社区
  新闻 | 图片 | 洛阳

洛阳市国土资源局指定媒体刊登遗失声明合法合规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 2013.10.18 07:18

 

  6 反响:媒体应尊重事实勿混淆视听

  连日来,市民李女士在《大河报》洛阳新闻版刊登土地证遗失声明,被市国土资源局依法视为无效一事引发的舆论风波,引发不少市民关注,他们纷纷致电本报表达了对此事件及《大河报》洛阳新闻版相关报道的看法。大家纷纷认为,《大河报》洛阳新闻版不具备刊登相关遗失声明的资质,其刊登遗失声明本身就不合“规矩”,为一己之私误导公众,更是错上加错。

  家住瀍河回族区民族路的居民马苏认为,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土地证不同于一般证照,涉及权属人的切身生活财产利益。国家对此出台实施相关法律法规,既是为了规范各地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更是为了保护房产权属人在遇到此类问题后,能够依法依规得到合理解决。如果在不具备相关刊登资质的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导致房产出现法律纠纷,权属人利益会受损。

  他认为,国家通过法律法规手段要求国土资源部门指定当地主要媒体作为刊登遗失声明机构合法合理,也是对国土资源部门行政执法起到约束作用,以免受众范围小、影响力小的媒体刊发后,无法起到遗失声明最大范围的“告知”作用,致使房产、土地法律纠纷出现。

  “行政机关理当依法行事,如果违法违规乱‘指定媒体’,那才是与法律法规的要求背道而驰。从有关媒体的报道来看,他们是把‘指定媒体’等同于‘地方垄断行为’,我市国土资源局对非指定媒体刊登的遗失声明视为无效并无不妥,而且办理之前相关部门也尽到了告知义务。”家住西工区中州中路与纱厂南路交叉口附近的居民王斌说,土地证等遗失证明通过政府机构指定媒体刊登,既方便市民能从统一渠道查询、获知相关信息,又让刊登人刊登后的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法律保护。

  针对“刊登遗失声明只要到正规市级或省级媒体就行”的说法,家住西工区唐宫路与光华路交叉口附近的居民李辉说,稍有一点常识的人都应知道,洛阳的遗失声明能到商丘去登吗?河南的遗失声明能到四川去登吗?他还说,媒体在知法守法的前提下,应对舆论起到正确的引导作用,而不应对公众认识产生误导。《大河报》洛阳新闻版未经洛阳国土部门审核批准,不具备刊登土地证遗失声明资质而刊登,而后又把其自身行为“合法化”,同时认定行政机关的做法“垄断化”,给洛阳行政机关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引发公众对政府机关行政执法方式的不信任。这种不负责任的做法令人愤慨!(记者 张喜逢 连漪)

首页  上一页  [1]  [2]  [3] 
[ 责任编辑:孙静 ]
返回洛阳网首页>>
相关阅读
健康快讯:伊滨区护理技能竞赛在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洛阳医院伊滨院区举办
健康快讯:伊滨区护理技能竞赛在北京中医...
  • ·健康快讯: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专家团赴洛开展医疗工作
  • ·手麻竟是高危信号!这类人要当心……
  • ·得了灰指甲,该如何处理?
  • 魏坡拉开新序章 古今融合看点多
    魏坡拉开新序章 古今融合看点多
  • ·花开洛城满目春 健身赏景觅野趣
  • ·漫游东关大街 寻迹“孔子问礼”
  • ·观烂漫春花 赏河山春色
  •  
    新闻排行
  • 洛阳天气“大变脸” 大风、降雨齐“上...
  • 洛阳:“科技+文旅”融出新活力
  • 孟津区城关镇:昔日荒滩变景点 农旅融...
  • 偃师区圪当头村:给家门口的服务,点...
  • 赵勇:变泥为器 文化筑梦
  • 伊川县鸦岭镇:修好路谋出路 走好乡村...
  • 伊滨区军屯社区:建设社区老年食堂 保...
  • 涧西区在多个社区试点实施社区治理发...
  • 家里有血压计市民注意!这些使用误区...
  • 全省最多!洛阳3条河段获评“省级美丽...
  • 百姓呼声
    临时停车位超时,顶格处罚200元不妥
    景华路长安路口22号街坊夜晚施工扰民
    精彩图片
    铁骑加紧训练 护航牡丹...
    厨师李治峰:传承不守...
    栾川县秋扒乡白岩寺村...
    增设公益服务设施 提升...
    精彩热帖

    周末的车流

    五龙沟摘杏

    河洛古城景观

    广场健身操舞掠影
    /初绽芳容观牡丹
    /四月洛阳
    /天津晓月
     
    版权声明: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79-65233520
    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豫ICP备0501746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4112012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160823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编号:豫B2—20060064  
    网络服务:(0379)65233606 65233616 业务咨询:(0379)65233921 传真:(0379)65233529
    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18号 报业大厦22层 邮编:471023
    本站法律顾问 河南法铎律师事务所 张运超律师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9)652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