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龙头旅游项目建设上,不少城市都可为我们提供成功的经验。广西桂林以一部《印象·刘三姐》,把广西举世闻名的旅游、文化两大资源——桂林山水和刘三姐传说进行了巧妙嫁接和有机融合,产生巨大影响,被誉为“与上帝合作之杰作”。
199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考虑如何做一个把广西的民族文化同广西旅游结合起来的好项目,并为此特别成立了广西文华艺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此项工作的梅帅元,也就是后来《印象·刘三姐》的总策划、艺术总监,找到了著名导演张艺谋。“老谋子”对此很感兴趣,并于1998年年底带着班子前往桂林选点,最终选择了漓江与田家河的交汇处作为剧场。此处正是当年电影《刘三姐》的主要拍摄地。
资金从哪里来?2001年5月,《印象·刘三姐》项目被介绍到广西维尼纶集团有限公司。1个月后,这家广西最大的化工、化纤企业就作出投资决定,并于6月下旬将3000万元资金打入该项目账户。
资金注入后,项目的进程大大加快。2003年国庆期间,大型桂林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开始试演,并于2004年3月20日正式公演。
《印象·刘三姐》的成功之处,一是以桂林漓江真山实水为舞台,这样的演出是人们之前从未见到过的;二是刘三姐形象在中国和东南亚地区有着广泛影响。另外,张艺谋担任总导演的名人效应,也成为《印象·刘三姐》的一大卖点。(记者 李燕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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