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盛夏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强伊河、洛河城区段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河道管理部门要对伊河、洛河城区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要在河道沿岸设置醒目的警示标牌、标语,提醒市民、游客加强自身防范,远离危险区域,不到河道内游泳、戏水。在易发生溺水事件的危险地段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生器材,在各级橡胶坝配备管理人员和救生船只,尽可能保证应急救援需要。
二、加强在建工程和游乐设施管理。对河道内施工工程,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划定施工管理范围,设置安全警示标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安排专人进行全天候巡查,确保施工工地、施工人员及周边群众安全。交通、水务部门要对水上游船进行全面检查,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上船工作人员及游客安全。游船等游乐设施运营单位要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教育部门要在全市中小学深入开展涉水安全教育进校园、进课堂活动。特别在盛夏来临之前,要对学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向家长发放涉水安全提示函,宣传安全知识,确保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和家长,做到家喻户晓。家长要认真履行好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教育并监护子女不到河道、河渠等危险区域活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要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宣传教育,严禁在城市河道、河渠内游泳。宣传部门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形式,加强涉水安全宣传,切实增强全社会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建立志愿者巡防制度。河道管理部门要对伊河、洛河城区段分段划分区域,明确各城市区的范围。各城市区要动员和组织志愿者建立巡防队伍,配备望远镜、救生圈等专用器材,在夏季每日上午10时至晚上8时对辖区河道进行全线巡查,发现下河游泳、戏水等不安全行为,要及时劝阻,消除隐患;发现危险情况,要及时报告,快速处置。
五、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各城市区及公安、消防、水利、卫生、水上义务搜救队等部门和组织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做到信息互通、反应敏捷、行动迅速。接到涉水报警或通知后,要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尽最大努力营救遇险人员。
六、狠抓督查落实。水利部门作为河道管理的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好协调联络、督查督办作用,细化、分解河道安全管理工作任务,加大督查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严防伊河、洛河涉水安全事故发生。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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