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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村长”的大作为——汝阳县人民法院“法官驻村”工作纪实

您当前的位置 : 洛阳网 > 新闻中心 > 洛阳 > 洛阳新闻  来源: 洛阳网-洛阳日报 2012.04.24 08:43

  本月中旬的一天,天刚亮,尚月利的手机就响了起来:“尚‘村长’,俺是三屯镇丁沟村的,想问问俺遇到的这件事在法律上有啥说法……”

  尚月利是汝阳县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为啥被称为“村长”呢?这事儿要从去年3月说起。

  法官变成了“村长”

  去年3月,汝阳县人民法院实施“法官驻村”工作,全院81名干警全员下乡,分包该县的216个行政村,上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决各种纠纷。时间一长,村民们便送给这些法官一个新称呼——“法官村长”。

  汝阳县人民法院院长雷洪文说,该县有13个乡镇216个行政村,可基层法庭仅有4个,有的行政村距所属法庭有七八十公里,一个诉讼案件从立案到结案需要当事人往返多次,既不方便,又加大了群众的负担。另外,群众法律意识不强,多年来形成了有事找“官”而非找“法”的心理定式,小纠纷易积成大矛盾,大矛盾易引发上访。为了探索解决以上问题的有效途径,该院于2011年3月开始实施“法官驻村”工作。

  关键在于“沉下去”

  “2011年8月13日,星期六。今天一早,与督查办谢主任、毛根付法官一同到三屯镇郭庄村,调查处理贠银昌与曹春岳饲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为了把工作做得更细,我们还邀请了三屯镇司法所所长赵耀强、郭庄村民调办主任耿二旦及几个在村里能‘拿事’的村民……整整一上午,虽然最后没有达成协议,但成效很大。

  “中午,正在村边的小店里吃面条,又接到下河村村支书的电话,说该村赵某夫妇的两个儿子因赡养老人问题闹了起来,让我们赶紧过去。我们三口并成两口解决了碗中的面条,匆匆赶了过去……

  “2011年9月15日,星期四。今天中午正在开会,接到三屯镇下河村村支书李中凡的电话,说村中发生一起停尸对峙事件,局面将要失控。紧急向院领导汇报后,我们立即动身前往……”

  这是汝阳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信息员张晓“驻村日记”的一些片段。每名干警月底必须上交“驻村日记”,是该院为保证驻村法官能够“沉下去”采取的一项措施。

  为了让法官“沉下去”,该院采取了多种办法:81名干警全部包村,1名干警包2个到3个村;包村干警的照片、联系方式等信息制成公示牌,悬挂在所包村;包村干警的包村工作业绩纳入绩效考核,工作量和绩效工资挂钩;规定每月必须到所包村的次数,并写出“驻村日记”,由院督导部门考核落实……

  张晓说,由于措施严密,考核严格,驻村法官“沉下去”的问题解决得很好。就拿她来说,由于办公室的工作很具体,她经常利用休息日到所包村了解情况,解决问题。遇到了突发事,请示领导后马上前往。

  “原来全院81名干警,在一线办案的不足40人,实行这项制度后,等于办案人数翻了一番。”雷洪文说。

  这样的“村长”俺们欢迎

  采访中,记者随上店法庭庭长吴文波前往他所包的上店镇李庄村。刚一进村,村民便纷纷和吴文波打招呼:“吴‘村长’,回来了!”吴文波一面答应着,一面对记者说:“这种场景在一年前是看不到的。那时村民一看到警车,一看到穿制服的人,眼中流露出的是警惕。”

  村民闫喜安说:“这样的‘村长’俺们欢迎。”

  闫喜安说起了他的经历。去年8月,他所在的建筑队为镇里一家人盖房子,他一不小心从房顶摔了下来,造成右腿骨折。因建筑队和房主对赔偿意见不一致,他的医疗费长期得不到解决。后来他试着拨打了“法官村长”的电话,吴文波就过来了。经过几次调解,他很快就拿到了8000元赔偿款。

  闫喜安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这事儿真要打官司,得先请律师,一般需要1000元左右,立案费需要300元,来来回回的交通费也要几百元。从立案到审结,少则3个月,法院即使判了,但执行起来还需要时间,真正拿到钱要费不少周折。吴“村长”上门办“案”,不仅让自己省了2000多元,而且一个月就结了案。

  李庄村村支书张丙吾说,“法官村长”上门,不向村里要一针一线,干的都是好事,老百姓咋能不欢迎?过去处理村民纠纷,村干部往往凭的是交情“和稀泥”,现在不同了,有了“法官村长”,凭的是法,解决问题更硬气,老百姓也更服气。

  张丙吾告诉我们,吴文波来这里当“村长”后,还把村子里一些有文艺特长的人集中起来,成立了法制宣传文艺队,排练一些普法小节目,很受大家欢迎。

  上店镇党委书记刘京章说,“法官驻村”工作实行一年多来,到镇里上访告状的人数大减,镇党委、镇政府可以腾出更多的精力用于经济建设了。

  群众欢迎的事会一直干下去

  说起如何更加深入、规范地推进“法官驻村”工作,雷洪文说,他们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正在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如通过《非诉调解协议确认决定书》的方式来进行司法确认,让每次调解同样具有开庭判决的法律效力。

  采访中,我们了解到这样一组数字:“法官驻村”工作实行一年多来,诉讼案件在所有案件中的比重由77%下降到61.72%,民事案件调撤率提高了9个百分点,上诉率下降2.5个百分点,发还改判率下降3个百分点,没有发生一起新发信访案件……与此同时,在全省法院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汝阳县人民法院由上一年度的第47名上升到第25名。

  汝阳县人民法院的“法官驻村”工作引起了外界的广泛关注。2011年6月6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对该院“法官驻村”工作作出批示,要求总结经验,在全省法院系统推广。去年年底,汝阳县人民法院被省高院记集体一等功。

  雷洪文说,虽然干警的工作量加大了,法院的支出加大了,但是工作的成效也大了,群众的心气更顺了,群众欢迎的事他们会一直干下去。

(记者 杨海彤 李三旺 见习记者 崔晓彧)

[ 责任编辑:姬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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