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报融媒记者从今日召开的洛阳市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暨推进高质量发展动员会上获悉,即日起至11月,洛阳将在全市范围内严厉打击出租出借证照、制售假药劣药、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未按照规定渠道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药品等行为,筑牢药品质量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洛报融媒记者从今日召开的洛阳市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暨推进高质量发展动员会上获悉,即日起至11月,洛阳将在全市范围内严厉打击出租出借证照、制售假药劣药、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未按照规定渠道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药品等行为,筑牢药品质量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针对药品批发企业,重点关注经营地址和仓库分离、异地设库、与零售连锁总部共用仓库等情形,是否存在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条件,未按规定上传药品追溯码信息或者提供的药品追溯码信息无法校验,购销疫苗、中药配方颗粒等禁止经营的药品,现金交易第二类精神药品等情形。
针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重点关注是否存在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或药品批发企业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处购进药品,购销药品未按照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核和按规定予以记录,篡改企业计算机系统数据,未按规定上传药品追溯码信息或者提供的药品追溯码信息无法校验,对所属零售连锁门店“七统一”管理不到位等情形。
针对药品零售企业(含零售连锁门店),重点关注是否通过网络渠道非法购进销售药品,仅开展线上销售、从门店以外地址发货,购进销售医保回流药品,购进销售药品未纳入企业质量体系管理,连锁门店违反规定从连锁总部外的任何渠道获取药品。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不凭处方向未成年人销售普瑞巴林等具有滥用风险的处方药、不审核处方销售处方药、先销售后补方以及违规赠送处方药、超范围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等情形。
针对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重点关注平台是否对入驻商家资质进行审核与监督更新,是否存在无相关资质或者资质证照过期、造假的商家。督促平台重点加强对入驻商家以任何形式违规展示处方药信息、未履行风险警示及告知义务、未按要求审核处方、发货地址与经营地址不一致、未按要求配送药品等行为的监督。规范网络平台药品信息发布,重点关注非药品冒充药品、网红神药、祖传秘方等信息,对存在误导倾向的药品不良信息开展集中清理。
洛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清源”行动是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回应群众关切、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的关键举措,市场监管部门将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特别是网络销售等新兴业态,严管严查各类违规违法行为,严惩重处具有主观故意的恶性违法行为,坚决杜绝药品通过非法渠道流入市场,坚决切断“回流药”、假劣药流入市场、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保驾护航。(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李岚 通讯员 陈翔 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