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洛报融媒记者从洛阳市税务局获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5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洛阳市4月申报纳税期限也将按相关规定顺延至4月18日。
7日,洛报融媒记者从洛阳市税务局获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5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洛阳市4月申报纳税期限也将按相关规定顺延至4月18日。
洛阳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要求,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5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如下:
一、1月、7月、8月、9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2月1日至4日放假4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0日。
三、3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3月17日。
四、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五、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2日。
六、6月15日为星期日,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16日。
七、10月1日至8日放假8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7日。
八、11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1月17日。
(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王若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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