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洛阳市民通过洛阳网“百姓呼声”平台咨询,想在房产证上增加配偶的姓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具体业务如何办理。记者就此采访了洛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
近日,有洛阳市民通过洛阳网“百姓呼声”平台咨询,想在房产证上增加配偶的姓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具体业务如何办理。记者就此采访了洛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
洛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孔女士告诉记者,不动产增加配偶为共有人,需夫妻双方共同到场,并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原件,以及房屋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前往市民之家一楼F区不动产交易登记综合受理窗口办理,办理周期通常为一个工作日。
孔女士说,若是直系亲属间办理相关业务,需要转让方、受让方携带各自身份证原件、房屋权属证书及户口簿等材料,到市民之家一楼F区不动产交易登记综合受理窗口办理。
办理上述业务是否需要缴税?孔女士表示,夫妻间办理房产更名手续可享受免税政策,但后续及直系亲属间办理相关业务,可能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详情可到税务窗口咨询。
孔女士说,若房产仍处于按揭贷款状态,申请人需要先征得贷款银行同意,然后在银行配合下办理相关业务。
税务部门回复称,卖方涉及的税费为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满五年家庭且是唯一住房可以减免;增值税及附征税率为5.3%,满两年可以减免。(洛报融媒·洛阳网首席记者 魏巍 实习生 高文萱 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