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洛阳举行全市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座谈会,授予部分企业代表“放心消费承诺单位”称号。
12日,洛阳举行全市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座谈会,授予部分企业代表“放心消费承诺单位”称号。
活动现场,企业代表现场签订放心消费承诺书,针对产品质量、价格、服务、维权等方面作出具体承诺,包括进货查验齐全,不生产销售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侵权产品及其他违禁产品;明码标价,不搞“套路营销”,不虚假宣传和低价倾销;服务承诺醒目公示,售后保障无忧,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渠道,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受理、72小时反馈,公平、公正、及时地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纠纷等。
近年,洛阳以“放心消费行动”工作为抓手,推动消费环境持续优化,企业诚信意识显著提升。截至2024年底,洛阳已有3921家经营主体主动参与承诺放心消费,覆盖商超、餐饮、医药、家电、文旅等重点领域。与此同时,洛阳消费纠纷化解效率显著提升,全市“消费维权服务站”“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企业的投诉和解率达到98%,初步实现小事不出柜台,一般事项不出店面,促进消费维权关口前移,减少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全力营造公平有序、安全放心的消费市场环境。(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李岚 通讯员 吴笑兵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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