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洛阳参保职工个人账户可用于门诊看病报销,也可以让父母和妻子儿女共用了!在职职工一年最多报销1500元,退休职工一年最多报销2000元!
问: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也有变化吗?
答:此次调整,单位和个人无须新增缴费,但对原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基数和比例进行了调整完善。
调整前: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不同的年龄段分别划入个人账户。退休职工计入基数为所在参保单位平均退休费。
调整后:一是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参保费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参保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二是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月定额划入,标准为2021年度我市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水平的2%(约72元/月)。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后,增加的统筹基金主要用于门诊共济保障,提高参保人员门诊待遇。
问:“门诊共济”可以“一人办医保,全家享待遇”吗?使用时有哪些重要事项?
答:这种理解是错误的。
1.可以享受“门诊共济”的亲属,仅限于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且亲属的参保地须在洛阳。
2.亲属虽然可以共用、共享参保职工的个人账户,但仅限用于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参保职工的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可用于上述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本人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的个人缴费。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如果违反规定共用共享涉及统筹基金支付的相关待遇,则涉嫌违反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对其行为进行处理。
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职工在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可随同转移。出国定居、死亡、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或者继承人可以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王博东 通讯员 黄丛魁 刘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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