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报融媒记者28日从市财政局获悉,截至27日,我市已累计安排防汛救灾资金333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灾区开展应急抢险救灾和受灾群众救助、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水毁设施修复等,全力保障我市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洛报融媒记者28日从市财政局获悉,截至27日,我市已累计安排防汛救灾资金333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灾区开展应急抢险救灾和受灾群众救助、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水毁设施修复等,全力保障我市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自7月20日我市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以来,市财政根据全市防汛形势和任务,及时安排拨付救灾、除涝、防疫资金,加快拨付进度,积极保障我市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辟资金“绿色通道”,充分发挥直达资金机制作用,确保财政资金快速精准流向防汛一线。另外,在资金监管方面,我市加强资金使用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流程监管,强化资金绩效管理,严防救灾资金被挪用、截留等。同时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紧绷防汛这根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持续强化部门协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争取上级救灾资金及政策支持,为全市防汛救灾和经济平稳运行提供财力保障。(洛报融媒记者 李迎博 通讯员 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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