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洛阳市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我市将围绕5项重点任务,实施64项具体措施,切实维护市场主体权益,激发市场活力,着力打造全国一流、全省领先的营商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昨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洛阳市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我市将围绕5项重点任务,实施64项具体措施,切实维护市场主体权益,激发市场活力,着力打造全国一流、全省领先的营商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根据实施方案,我市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在优化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宜居宜业环境上下功夫,加强营商环境工作监督,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安全稳定、统一开放、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利快捷、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
优化市场环境
●在市场准入方面
各类市场主体在全市范围内依法享有平等的市场准入权利。在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各级各部门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不得制定歧视非公有制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不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外地市场主体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
●在经营自主权方面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应当由市场主体依法自主决策的事项。不得对市场主体实施任何形式的摊派,不得侵占市场主体的合法财产,不得侵犯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在要素市场化方面
我市将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改革,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完善要素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激发市场主体创造力和市场活力。
●在公平竞争方面
我市依法打击市场垄断和干预公平竞争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等方面,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
另外,我市还将积极组织开展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对接活动,加快设立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提高企业融资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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