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警方根据上级部署开展“断卡”行动,目前已抓获涉“两卡”犯罪嫌疑人100名。
近日,洛阳警方根据上级部署开展“断卡”行动,目前已抓获涉“两卡”犯罪嫌疑人100名。
洛阳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断卡”行动主要是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其中,手机卡既包括平时所用的三大通信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以及物联网卡;银行卡既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也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平常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工具。
该负责人介绍,“断卡”行动中,警方将主要打击三类违法犯罪人员:自行或者经组织前往银行、营业厅或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办银行卡、电话卡的人员,以及金融机构、运营商内部利用管理漏洞大批量开设电话卡、银行卡或者为开卡提供便利的内部工作人员;诱骗或组织他人开办电话卡、银行卡的人员;非法收购电话卡、银行卡的违法犯罪人员。警方介绍,按照有关规定,银行账户限个人实名使用。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的行为,可能会触犯刑法,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犯罪以及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从而受到刑事处罚。
不仅如此,涉“两卡”违法犯罪人员还将面临信用惩戒。
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手机卡,且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造成他人损失的用户,三大通信运营商将对其实施只保留一张电话卡,五年内不得办理手机卡入网业务的惩戒。
银行和支付机构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惩戒期满后,受惩戒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加大审核力度。
根据部署,我市警方将紧盯“黑灰产”治理、紧盯“全链条”打击,重拳整治涉“两卡”犯罪,全力斩断非法买卖“两卡”产业链。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切勿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等物品,以免受到法律制裁和信用惩戒。(洛报融媒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孙育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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