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对于中国人来说,从来都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从“你一间,我一间,筒子楼里冒黑烟”到“小高层,电梯房,城乡广厦千万间”,新中国成立70年来,住房条件不断升级,老百姓的住房获得感明显提升。
新区住宅楼林立 洛阳晚报记者 曾宪平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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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语】
今天是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纪念日,也是我的生日。七十年来,随着祖国的日益强大,我家的居住条件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六口人挤在一间小平房,到如今住进花园房,我家的生活质量越来越高。我衷心祝愿祖国更加富强,老百姓生活更美好,愿我的家庭更幸福!
宜居之选:宽敞通透的花园房
2000年,李雅伟的父母家搬进了两室两厅的房改房,居住起来更加宽敞。
2006年,李雅伟夫妻俩在武汉南路香港城小区买了一套近100平方米三室两厅的商品房。
“当时房价每平方米1650元,我们凑了30%的首付,剩下的靠贷款。”李雅伟说,新家新气象,装修、家具花了将近7万块钱。“当时女儿在读大学,节假日打零工补贴家里,可以说我们举全家之力搬进了新家!”
如今走进李雅伟家中,客厅宽敞通透,装饰简洁而温馨。她家住在一层,阳台外自家的小花园里种了葡萄树、杏树、柿子树和丝瓜等,花草依依,清雅幽静。
李雅伟说,小区里有广场、健身设施、游泳池、幼儿园,绿化随处可见,环境越来越好;小区外有超市、公交站,未来还将通地铁,生活越来越方便。
“闲暇时,晒着太阳打理花花草草,看着外孙欢快地嬉闹,就是最温馨幸福的时刻了。”李雅伟笑着说。
延伸阅读
从“房住不炒”定位到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从住房保障到供应体系建设,从易地搬迁扶贫到棚户区改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心系百姓安居冷暖,始终把“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作为一项重要改革任务,全面部署、躬身推进。
遵循着总书记的指引,我市坚持民生为本,积极做好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工作,让住房最困难的家庭优先获得住房。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严格落实房地产价格管控措施,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全面规范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行业变迁
◎洛阳解放初期:全市人口6.8万,房屋总建筑面积127.2万平方米,其中,住房建筑面积为75万平方米。
◎“一五”期间:洛阳被确定为新建工业城市,房屋竣工面积172.4万平方米。
◎1979年:市政府成立职工住宅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1983年组建为房屋建设开发公司,统一组织住宅建设和集资建设商品房。
◎1988年: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洛阳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设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1995年:住房制度改革在全市全面推开;我市开始实施国家安居工程。
◎1998年7月: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停止住房实物分配。
◎2006年:《洛阳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出台,建立实施以发放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
◎2013年6月:我市出台《洛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对中等偏下收入、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群体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自2008年至今:全市共开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175个项目7.2万套,其中,城市区52个项目24856套,县(市)123个项目47247套,建筑面积354.7万平方米,目前,建成6.9万套,分配入住6.7套,解决了16.7万户低收入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洛阳晚报记者 李冰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