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工区法院坚持问题导向,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打造案件质量把脉问诊的平台,定期研讨个案、评析类案、统一尺度,提高案件质量,努力达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裁判标准不统一、案件社会效果不佳、青年法官经验欠缺,……这些都是影响审判质效的突出问题。西工区法院作为“案件大户”,也不同程度存在这些问题。该院坚持问题导向,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打造案件质量把脉问诊的平台,定期研讨个案、评析类案、统一尺度,提高案件质量,努力达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青年法官少走弯路的“好帮手”
“审判工作是一项逻辑和经验并重的工作,审案子没有五年以上,就不能称之为一名老的法官。”西工区法院副院长马少先常与青年法官这样说。近年来,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一批80后、90后法官逐渐成为审判一线的骨干力量。但由于经验欠缺,一些案件处理失当,引发当事人不满,也使青年法官走了弯路、碰了钉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建立专业法官会议的意见,为解决此类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2018年初,该院决定从案件数量最多、员额法官最多民事审判入手,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对合议庭提交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讨论,提供咨询意见,供合议庭复议时参考,统一法律适用。
该院民事专业法官会议分两个层次,专业法官全体会议由民事法官16人组成,由主管民事的副院长召集,定期召开;审判团队专业法官会议5—6人,由审判团队负责人召集,随时召开。法官都乐意将有争议的案件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听取意见,院庭长根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需要,也可以要求提交讨论,而绝大多数意见都被合议庭采纳。陶源是一名90后员额法官,今年1-7月,她的审判指标中发还改判率为零,就得益于此。她深有感触地说:“之前遇到法律难题只能四处串门向老法官一一请教。有了专业法官会议后,大家常常坐在一起出谋划策,这种言传身教使我们快速成长。”
统一裁判尺度的“大平台”
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后,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外,院庭长不再审核签发未直接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员额法官的责任心普遍增强,但法官之间对案件的认识存在差异,可能出现“同案不同判”现象。
该院通过审判数据分析、问题征集等多种方式,及时汇总有争议的法律适用问题,拿到专业法官会议上讨论。专业法官会议成了法官面对面观点碰撞、直击疑难杂症、统一裁判尺度的“思想盛宴”。截至目前,先后解决了有关利息计算标准、夫妻共同债务、最高额担保范围、执行异议之诉等20多个热点难点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发放到每一个员额法官手中,从而统一裁判尺度,减少了不必要的上诉和改判。有着二十多年审判经历的马宏良法官说:“老法官也会遇到新问题,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的不少观点,对我都很有启发,有些问题自己平时是忽视了的。”
实践中,一些系列案件、批量案件常常分散在不同法官手里,裁判尺度难以把控,专业法官会议还起到了交流信息、统一步调的作用。班某等18人讨要劳务工资的案件,分散在7个法官手中,工程量和工资结算存在较大争议。有人在专业法官会议上提出后,大家纷纷讨论,统一了审理思路,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马宏良法官在和助理沟通案情
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减压阀”
根据司法改革精神,审判委员会主要讨论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重大疑难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该院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的过滤作用,将其作为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前置程序,减轻审判委员会的压力。
与审判委员会相比,专业法官会议的召开具有简便性,有的案件合议庭拿不准,但又不符合审委会讨论条件的,就可以提交法官会议讨论,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法官会议虽然提供咨询意见,并不直接决定裁判结果,既尊重了法官办案的亲历性,又起到把脉问诊作用。“有的争议问题并不复杂,只是合议庭存在疑惑,所以相当一部分案件争议经过法官会议讨论就解决了”,殷春昱法官说。
今年以来,该院先后召开民事法官全体会议4次、审判团队法官会议37次,讨论案件200多件,为提高案件质量、统一裁判尺度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提高了法官队伍的整体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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